首頁 大明最後的十七年

第九章 矯枉振頹,太平仍遙望無期

明末的官場病得很重,不光是百官在貪,監察人員(言官)也在貪,號稱“抹布”,“隻要他人淨,不管自己汙也”。

戶科給事中韓一良曾上疏,說:“今之世局,何處非用錢之地?今世之人,又何官非愛錢之人?”那時的官場,已經不是“隻要你有錢,沒什麽買不到”,而是“一旦你不花錢,必定一無所有”。

所有命運饋贈的官職,早已在暗中標好了價格:總督、巡撫,五六千兩銀子;道台知府,兩三千兩銀子;就算是舉人、監生這種沒品的,也都得要花錢來買。

這還隻是入場券,進場之後,你的上司、上司的上司、監察官,全都需要打點,不打點就沒前途,加上明朝官員薪俸低廉,大家都貪得心照不宣,誰也別抓誰的短,都是一根繩上的螞蚱。製度性腐敗是非常可怕的,上級克扣下級,下級克扣下下級,最後全都從老百姓身上刮。

韓一良還現身說法,講自己剛當了兩個月給事中,就有人登門送錢,送的還不少,整整五百兩,好在自己清正廉潔、剛正不阿,當即就給辭了,真是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必須視金錢如禍水,開創不愛錢的風氣。

這個建議很理想,皇帝看了很欣賞。平台召對時,朱由檢讓韓一良作報告一樣大聲朗讀自己的奏疏,讀完了還要傳閱各大臣,讓大家好好品一品,發表一下讀後感。

各大臣心裏並不愉快,在他們眼裏,韓一良就類似被老師表揚一下就揚揚得意的插班生。捧場是不可能的,但是皇帝的麵子還要給。輔臣李標表示:“我不敢說他說得不對,也不敢說他說得全對。”

這發言簡直恰到好處,我不敢說他沒說什麽,也不敢說他說了什麽。

其他人也說:“這陋習確實由來已久,但是送錢也不都是賄賂,還有親朋好友間的交際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