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今早的宿醉已經讓修吃足了苦頭,但太陽下山後,修又想喝酒了。
井尻說,房客受到《租地租屋法》的保護,所以就算遲繳房租,房東也不能任意驅離房客。聽到這番話,他整個都放鬆了。
離開雄介做兼職的錄像帶出租店後,修立刻打電話約晴香出來。
“我拿到做兼職的錢了,今天我請客。”
他想過與其把錢拿去買酒喝,倒不如多少還一點給晴香,可是做兼職領到的隻有三萬多一點,手上現金合計不到四萬。在拿到下一份收入之前,他必須靠這些錢過活,所以還不到還錢的時候。
修在常去的廉價居酒屋裏,小口小口地啜飲著燒酒兌蘇打水。
聽到修昨天辭掉了那份兼職,晴香放心地舒了口氣,說:“太好了,我還在擔心萬一你一直做電話營銷該怎麽辦。”
“你說的怎麽辦,是要分手的意思嗎?”
“也不到那個地步,可是我不太喜歡你做那種兼職。”
“我了解你的心情,所以才趕快辭掉……”
修知道這話是順水推舟,他不想向晴香承認自己是做不出業績被勸退的。實際上,做這份兼職確實讓他很有罪惡感。
“但是一直做下去應該也挺賺錢的。”
“不管再怎麽賺錢,那都是騙人的工作吧!”
“不過,現在這個時代,不狠心一點好像賺不到錢。”
“誰說的?”
“有個很會做電話營銷的同事說的。他說,如果太窮,就沒辦法為別人做什麽。”
他苦澀地想起穀岡的臉。此刻,他正用那與外貌南轅北轍、極盡討好的聲音哄騙著主婦吧!
“意思是為了賺錢可以不擇手段?”
“嗯。像這樣倒黴的事接二連三,我也會忍不住覺得他說的話是對的。像現在就算想跟你約會,也隻能帶你來這種地方。”
“不要說那麽消極的話。與其用騙來的錢請我去高級餐廳,我覺得在這裏吃飯開心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