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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在方山中學,老師們隻要看到李林燕遠遠地走過來了,便無聲地抿著嘴笑著,對接頭暗號似的說一句:“‘搖籃’過來了。”“李林燕”這個名字簡直要被人們漸漸遺忘了,人們強迫性地把她裝進一隻壇子裏,不讓她出來,還要貼上封條,上麵蓋個戳——“作家的搖籃”。於是,她被迫變成了另一種物質。

她驚恐地發現,年齡越大,她就越不可能離開方山中學了,因為她老了,還因為她已經有了可怕的依賴性。她仍然寄居在原來的人形裏,仍然終日在這方山中學晃**著。校長總不能因為她是“作家的搖籃”就把她開除吧,畢竟,就算和兩個男人睡過覺也終究不算犯罪。雖然沒有人開除她,但她知道,在這方山中學裏,她其實已經被徹底流放了,她走在方山中學的任何一個角落裏,其實都是走在渺無人煙的大漠裏。為了活下去,她隻能進化自己,讓自己被迫長出了兩座駝峰,馱著水和脂肪,一步一步地往前走,送走一個白天再送走一個晚上,然後又是白天。她一步都不敢停,隻怕一停下就徹底走不動了,可是心裏卻再明白不過,自己不過是走在一隻圓形的玻璃球上,兜兜轉轉繞一圈不過是又回到起點,她永遠都出不去了,她其實已經被焊死在這隻玻璃球上了。

是啊,她就是再憎惡這些人——這些叫她“搖籃”的人,她又能逃到哪裏去?在方山中學一窩就是十年,十年可以讓多少東西灰飛煙滅,一個三十二歲的單身女人能逃到哪裏?現在所有的國企都在改革,多少工人下崗失業,連口飯都沒得吃,她好歹是個老師,不用下崗失業,偷偷慶幸都還來不及。回父母家嗎?山溝裏的父母已經把她視為恥辱,都怕她回家被鄰居笑話。隻有在這個角落裏還有一份微薄的工資養著她,她起碼餓不死,有一間破窯洞可以住,她起碼淋不到雨。她知道自己一離開這裏就會像一隻離了水的螃蟹,爬不了幾步就會被曬死在陽光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