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毛姆\文 劉文榮\譯
當我成為一名醫科大學生後,我進入一個新的世界。我讀了許多醫科書。它們告訴我,人是一架機器,受機械法則的控製,當機器停下來時,人的生命也就終止了。我在醫院裏看到人們死去,驚恐之餘便相信了書本上所說的東西。我自以為是地相信,宗教和上帝的觀念是人類在進化過程中為生存需要而構想出來的,它們在過去——或許現在也是——體現為某種有利於種族生存的價值觀,但那隻能曆史地予以解釋而不能視為真實的存在。我雖自稱是不可知論者,但在心靈深處,卻把上帝看作有理智的人必須加以拒絕的一種假設。
然而,要是根本就沒有那個把我投入永恒之火的上帝,也根本沒有可以被投入永恒之火的靈魂的話,要是我隻是機械力量的玩物,生存競爭就是它的推動力,那麽我就不明白了,像人們曾經教導過我的善到底還有沒有意義。我開始讀倫理學。我用心啃完一部部令人生畏的巨著。我最後得出結論:做人的目的不是別的,隻是為了尋求自身的快樂,即使是舍己為人,那也是出於一種幻想,以為自己所要尋求的快樂就是慷慨大方。既然未來是不確定的,及時行樂便是理所當然的。我認定,是與非隻是兩個詞,行為準則不過是人們為保護各自的利益而形成的一種習俗而已。自由的人沒有理由非要遵循它們,除非他覺得它們對他並無大礙。那時流行格言,於是我也把自己的信念寫成一句格言,用以自勉:“想去哪兒就去哪兒,隻是別讓警察盯上。”我到二十四歲時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哲學體係。它以兩條原理為基礎,即物的相對性和人的圓周率。後來我才發現,第一條原理並不是什麽新發現,另一條也許很深刻,隻是我現在即使絞盡腦汁,大概到死也不會想得起來它究竟是什麽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