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阿蘭\文 羅競\譯
讀書與做夢的不同之處在哪裏呢?有時候我們感覺做夢是愉快的,於是就不去讀書。而當做夢的可能性被某種原因破壞時,讀書便成了補救的良藥。當年,我的父親由於債務累累,心中煩悶,便一頭鑽進書堆裏以尋求解脫,嗜書如命幾乎到了饑不擇食的地步。他的行為使我受到了感染,這“感染”如今看來使得我比那些一味苦學的書呆子有出息得多。對我來說,如果我有意想學些什麽,那一定是什麽也學不進去的。即便是數學題,也隻有等我像讀小說一樣漫不經心地去理會它的時候,才能悟出其中的名堂。總之,讀是最重要的。不過,像這樣懶洋洋地讀書必須有充足的時間,而且手頭也得有書才行。我所謂“手頭有書”是說那書的位置一定要近在咫尺,如果隔了兩米遠,我也就不會想起去讀它了。所以也難怪圖書館對我毫無裨益,它畢竟不屬於我呀!我於是拚命通讀手頭的書,而且做了不少筆記,盡管事後從不去翻檢。對我來說,了解荷馬意味著手頭得有荷馬的書。眼下我手頭就有幾本斯賓諾莎的書。過去我一向不知世界上還有梅恩·德·比蘭,直到有一天一位相識將他的全集抱來放在我的案頭,我這才曉得梅恩·德·比蘭是何許人。而且,說句實話,我發現讀他的書真的好比啜飲瓊漿玉液,百讀不厭。我對孔德的了解也是通過同樣的途徑,很久以前我就已將他的十卷代表作買來放在案頭了。我讀孔德似乎同讀巴爾紮克一樣,從不去追究書中的道理。不過,我更喜歡巴爾紮克,而且也隻滿足於做巴爾紮克不倦的讀者而已。
什麽叫讀書呢?讀書就是一行一行地讀書上的字。當然也要約略琢磨一下整體的也就是一頁當中的內容。這不是我個人的經驗。我發現不少讀者跟我一樣,讀前一頁的時候總要附帶地偷眼看一看下一頁講的是什麽,甚至順便瀏覽一下後邊的情節,好像饑餓的乞丐覬覦一塊餡餅。我想,大概可以這樣斷言——不過也許為時過早——讀者的想象力恰似籠中之鳥,永遠無法擺脫書中字詞以及作品原義的束縛。當然,熟練的讀者用不著咬文嚼字,不過我還做不到這一步,我雖不至於嚼字,句子總還須咂一咂的。我讀書就好像騎一匹馬,時而縱馬狂奔,時而撥馬回頭,不敢神馳遐想,唯恐偏離作者指出的道路。有趣的是,我僅以這種方式去讀體麵的出版物,也就是書籍。至於日記之類,我以為價值不大,不必認真去讀。手稿就更不必說,它總使人覺得不可靠,因為它隻不過是書的雛形而已,可以隨意增刪改動。一本書的分量就不同了,特別是巴爾紮克的小說就更不允許你去懷疑。甚至可以說,巴爾紮克寫書的目的就是為了禁錮你的想象力。真的,讀他的書,誰也不用胡思亂想,為所欲為,隻有規規矩矩,按他的路子走……這便是優秀敘述體小說的風格:作者預設圈套讓讀者去鑽。巴爾紮克曆來如此。這就是反複閱讀比隻讀一遍收效更大的原因。由於我對自己的經驗十分自信,所以很想在這方麵做些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