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生活的隱喻

10公裏

村上春樹先生說,跑長距離還是選擇環形的跑道好,後悔了可以回家。

說得沒錯,但我沒有聽他的話。

穿上長衣長褲的慢跑服,把家門鑰匙和五歐元零錢塞進跑褲的小兜,係好運動鞋的鞋帶。這雙鞋已經陪我跑過了至少六百公裏,是更新的時候了。

清早的陽光明媚耀眼,熱度卻很有限。快走五分鍾後,按下Nike+ Run Club的裏程計,開始。

3公裏的提示音響起,我才覺得全身熱了起來,肌肉也似乎才開始運轉。5公裏到來前一切毫無懸念,這是我日常的運動量嘛。6公裏時,右膝隱隱有點疼,然後是左膝。酸疼漸漸向下傳導,右側小腿肌肉略微發硬,好在深呼吸調整幾次也就過去了。

開始出汗,腰部被打濕的外衣貼住。陽光更加刺眼了一些,路上的行人也越來越多。我很少晨跑,因此對早晨跑步需要的飲食不甚了解,出發前半小時吃了一個雞蛋的蛋羹,這個時候可能已經消耗殆盡,有些低血糖帶來的昏沉感。

很多自行車騎行者迎麵而過,真羨慕他們的速度。耳機裏傳來我的配速,保持在6分30秒跑完一公裏,不快,但是比我預想的好。

汗出得更多了,衣服被後背洇濕。開始覺得路過的車輛太嘈雜,便拐到僻靜的小街巷。紅綠燈不少,等候的時候也一直堅持原地跑,但還是影響了配速,下降到7分6秒每公裏。

7公裏,邁向未知的開始。以前無論是在跑步機上還是戶外跑,我從沒有讓自己的單次裏程超過7公裏。曬太陽的保安見我跑近,閃開麵前的通道。透過大廈的反光玻璃,我看見自己的頭發好亂。

右腳的腳掌開始疼,然後是左腳腳掌。膝蓋的酸疼也沒有消失,但好在都還可承受。街邊飄來咖啡香,真想喝一杯。卡布奇諾就好,美式也行。我在心裏跟自己確認,跑完10公裏就去買一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