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一章裏,我所闡述的觀念是,人可以確保自己的金錢和財產在死後是交給自己所選擇的人。和死亡本身不同的是,資產的贈與是可以掌控的。
你會賺到錢,但等你賺到時,請小心不要讓遺產奪走繼承人內心的平靜。
據說有錢人的兒子多半拿不出父親那種本事,這點與生俱來。我相信很多有錢人的兒子都是因為繼承了父親的金錢而失去了這種本事。概括來說,老爸是為了自己的錢而工作。當錢賺到手時,也一並培養出了自己的眼界、能力、對人的了解以及對世界的理解。他的富有並不是父親給的,他的富有是工作給的。
現在我們來看富二代,他一輩子都活在金錢以及金錢所買來的眾多舒適感當中,他知道自己會繼承一大筆錢。假設他有遺傳到努力工作的意願,這個意願會有什麽下場?在許多情況下,會被不勞而獲的意願所取代,這會使他永遠都學不到這一課基本的人生道理。
大筆的財富或像樣的財富隻有在用來造福他人時才是福分。當父親剝奪走了兒子的進取心時,就無法使他獲益。當立遺囑者使受益人不必工作時,就無法使他的人生得利。你可能會希望庇護自己的繼承人免於貧窮的困境。這固然很好!但除此之外,不要用金錢之牆來庇護他們的人生了。讓他們有無價的機會可以憑借從人生中得到的智慧以及有建設性的工作來創造出更好的人生。
我在年輕時當過一位有錢律師的秘書,他的兩個兒子比我年紀稍長。這兩個年輕人去念了維吉尼亞大學,於是每個月負責分別為他們開一張一百美元的支票當作零用錢就成了我的任務。在那個年代,一百美元能買的東西是現在的三到四倍。我真羨慕那兩個孩子!
我在就讀商學院並學習要如何自謀生活時,常常是餓著肚子,因為口袋裏甚至沒有半毛錢。我清楚記得自己曾站在商店前麵巴望著能買一些一毛錢六個的蘋果。到最後,我進去拜托店家讓我賒一毛錢,直到我念完書開始賺錢時再還。這就是我在按月開立這些闊綽支票時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