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我是如何受到他人協助,又是如何協助他人,我舉過幾個例子。請注意,真正有益的協助並不是來自“指揮”別人,而是來自幫助那個人找到並運用正等待被運用的成功特質。在成功的道路上你無法拎著別人走,但可以透過為他指點方向來幫助他找到自己。
父母有時會將自己相信的行為準則透過管教強加在小孩身上,但這樣做會使小孩什麽都學不到。我永遠記得家父曾把我毒打一頓,隻因為我拒絕參加沒完沒了的禮拜,看五六個“鐵杆教友”拚命要會眾極力想象身在地獄裏的慘況。
在某個星期日的早上,家父暗中尾隨我來到河邊,我則大喇喇地拿出了釣竿。他把竿子砸個稀爛,並賞了我一頓鞭子。要是他對他的馬這麽個打法,動物保護協會鐵定會來找他。
我那明事理的繼母聽到我的慘叫聲,便跑來救我。她把家父從我身邊拉開說:“你要是再打這個孩子,我就永遠離開你。你就不能讓他過自己的日子嗎?”
盡管我對那頓體罰心有餘悸,但我更忘不了繼母的那句話,它就像一道耀眼的光芒照進了我年幼的心靈。自此之後,家父再也沒有賞過我鞭子,而且我相信,我也讓他再也找不出任何理由動手打我。而我的確有自己的日子可過了,或許免不了身為小孩不時得對大人妥協這個那個,但總是得到越來越多的自由可以“做自己”,因為我的內心十分堅定,我要的就是做自己。我要補充的是,我繼母的影響力之大,她最後竟把家父變成了一個和藹的人。對小孩你也可以“為了他好”而毫不留情麵地說教,沒完沒了地糾正與諄諄告誡,如此一來,他的自尊很快就會**然無存。小孩成年後,一輩子都會依賴別人。
千萬不要幹涉其他任何人的自主性。除非你是職業傳教士,否則不要說教;除非你的職業是教師,否則不要自以為是、不假辭色地教導;就算你真的是老師或傳教士,你的教導也應該以傳授真正的技能和背景知識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