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王陽明:一切心法

一般而言,能在官場攫取實權位置的人未必是會做事的人,但絕對是會做官的人。

選兵平寇是一件很敏感的事,幾乎必然會觸犯皇家的忌諱,晚近的例子如曾國藩、李鴻章平定太平天國起義,所遭遇的微妙處境是很為今天讀者熟悉的。那麽,叛亂的平定與否畢竟“隻是”國事,個人要不要為此甘冒前程甚至身家性命的風險,這卻與個人利益密切相關。除了王守仁這樣的人,誰願意做這種無論輸贏都會獲罪的事呢?

醇儒自不會有這樣的小人之心,“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王守仁在選揀民兵的同時迅速發出第三道公文——這是他的軍事生涯史上極著名的一項措施,立十家牌法。我們從這份《十家牌法告諭各府父老子弟》當中,看到的是一個完全不同的王守仁:

本院奉命巡撫是方,惟欲剪除盜賊,贍養小民。所限才力短淺,智慮不及;雖挾愛民之心,未有愛民之政。父老子弟,凡可以匡我之不逮,苟有益於民者,皆有以告我,我當商度其可,以次舉行。今為此牌,似亦煩勞。爾眾中間固多詩書禮義之家,吾亦豈忍以狡詐待爾良民。便欲防奸革弊,以保安爾良善,則又不得不然,父老子弟,其體此意。自今各家務要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婦隨,長惠幼順,小心以奉官法,勤謹以辦國課,恭儉以守家業,謙和以處鄉裏,心要平恕,毋得輕意忿爭,事要含忍,毋得輒興詞訟,見善互相勸勉,有惡互相懲戒,務興禮讓之風,以成敦厚之俗。吾愧德政未敷,而徒以言教,父老子弟,其勉體吾意,毋忽!

輪牌人每日仍將告諭省曉各家一番。

十家牌式:

某縣某坊

某人某籍

某人某籍

某人某籍

某人某籍

某人某籍

某人某籍

某人某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