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官不果,王守仁以副右都禦史銜繼續巡撫南、贛、汀、漳,而既然“山中賊”已破,接下來就展開一場剿滅“心中賊”的偉大事業了。當然,要剿滅的不是自己的“心中賊”,而是當地百姓的。儒家地方官既然是所謂“父母官”,便自然要承擔起“養不教,父之過”的責任,用孔子的說法,對平民百姓應當養之、富之、教之。
如何養之、富之,這倒不如想象中那樣困難。儒、法兩家都相信百姓的生活福祉取決於統治者的管理水平,然而事實上,經濟發展往往不是統治者“管得好”的結果,而是“放任不管”的結果。道家早早看到了經濟規律的這一真諦,提出“無為而治”的政治綱領,政府不要幹涉民間,隻要扮演好守夜人的角色,懲罰一下壞人壞事也就夠了。
而儒家的原則是要幹涉,要管理,但這一切都要有分寸才好。分寸究竟定在哪裏呢?統治者隻要懷有仁愛之心,自然會找到正確的分寸,至少不會橫征暴斂。王守仁班師途中有一首《回軍九連山道中短述》,就是上述儒家精神的概括:
百裏妖氛一戰清,萬峰雷雨洗回兵。
未能幹羽苗頑格,深愧壺漿父老迎。
莫倚謀攻為上策,還須內治是先聲。
功微不願封侯賞,但乞蠲輸絕橫征。 (4)
詩意是說,雖然打勝了仗,但贏得不夠光彩,所以愧對父老鄉親的厚愛。怎樣才能贏得光彩呢?那就是以德服人,不戰而屈人之兵。儒家聖人大舜做出過榜樣,手執盾牌和戰斧,舞蹈一番,就降服了叛亂的三苗。用軍隊解決叛亂絕不是好辦法,搞好內政才是最要緊的。我不願意為這點功勞而封侯受賞,隻希望朝廷能夠減免百姓的負擔,不要再橫征暴斂了吧!
如何教育百姓,儒家和法家各執一詞。法家提倡“以吏為師”,所謂吏,特指法官、法吏,他們肩負著普法教育的職責,要使每一位國家子民熟知法律條文,知曉觸犯某一條法律之後會遭到怎樣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