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六年(1527年)五月,似乎早已將王守仁忘諸腦後的朝廷忽然發來任命,委派他以南京兵部尚書原職兼都察院左都禦史,去廣西平定思恩、田州的叛亂。看來朝廷終於到了不得已的時候。
明代承襲元製,在少數民族聚居區設置土官,後來改稱土司,土司大多由原住的部落首領擔任,職位世襲,享有相當程度的自治權力。土司雖然名為政府官員,卻不改部落首領的做派,彼此之間仇殺不斷,反叛也隻是家常便飯。明政府為此推行“改土歸流”的政策,隻要條件許可,就裁撤土司,改任中央直屬的地方官。地方官自然不能世襲,依循吏部的遷調流程,所以叫作流官。
可想而知,“改土歸流”絕不會是一項可以順利推進的政策,有幾個部落首領甘願放棄既得利益?直到清朝真正將“改土歸流”推行到底。
在王守仁的時代,田州(今廣西田陽)還是土司的天下。嘉靖四年(1525年),田州土司岑猛作亂,兩廣最高軍事長官姚鏌率兵平亂,擒殺岑猛父子,準備借這個機會在當地“改土歸流”——真正的麻煩就是在這個時候出現的。
岑猛餘部盧蘇、王受重新點燃了族人的熱血,一舉攻陷田州府城,再陷思恩府(今廣西武鳴)。姚鏌雖然集結了四省大軍,卻許久不能有尺寸進展。物議洶洶之下,朝廷終於想起了最合適的人選,是的,沒有人比王守仁更有資格。
但是,經曆過萬千磨難,不斷被冤屈、冷遇、辜負的王守仁,難道還會甘心為這個滿是窳風陋習的大明王朝繼續賣命嗎?殷鑒不遠,痛在切膚,“苟利國家生死以”的心態真的不會受到所有這些經曆的動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