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八月,憲宗駕崩,十八歲的皇太子朱祐樘即位,是為明孝宗,翌年改元弘治,是為弘治元年(1488年)。
孝宗並非一個能建立赫赫武功、大揚國威的皇帝,所以很難被後人以驕傲的口吻提及。但在治內政、理民生的領域裏,孝宗總還是有些作為的,以至於《明通鑒》滿懷感情地將他譽為“中興之令主”。其實最主要的原因不是因為他能幹,而是因為他不太能幹。
孝宗皇帝是個性情溫和、不愛生事的人,這應該和他體質孱弱、精力不足有關。史書雖然稱道他的“勤政”,但這“勤政”一來隻就他在位的前幾年而言,二來也實在是被明朝皇帝的各種怠政反襯出來的。然而經濟運作的規律是,統治者越少生事,經濟發展也就越快。所以曆史上隻要一出現休養生息,經濟就會突飛猛進,這不是因為朝廷管得好,而是因為朝廷管得少。老百姓不明白這個道理,隻曉得感謝皇恩浩**。
無論如何,換個皇帝,總給人一點新的希望。而就在這位中興令主改弦更張的大氣象裏,十七歲的王守仁千裏赴越,準備娶妻生子,過自己的小日子了。 (1)他的未婚妻是時任江西布政使司參議的諸養和的女兒,這位諸養和,《年譜》稱之為王守仁的“外舅”,以至於今天有人誤解兩人本有甥舅關係。實則“外舅”就是“嶽父”的意思,《爾雅·釋親》所謂“妻之父為外舅,妻之母為外姑”。
古人的婚姻,必須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所以要有“父母之命”,是因為古人的個體意識弱,家族意識強,婚姻不是夫妻二人的事情,而是事關兩個家族的大事,意義在於“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廟,而下以繼後世”(《禮記·昏義》),意即橫向連接兩個家族,縱向連接無數代以來的祖先與無數代以後的子孫。之所以“媒妁之言”,是為了強化男女雙方的廉恥意識,嚴禁傷風敗俗的自由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