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通史簡編

第二節 南宋的腐朽政治與道學的提倡

趙構堅決違反眾意,專力講和,他經常申明講和理由道:“南、北(金)軍民十餘年間不得休息,我甘願屈辱求和,救軍民的痛苦。”又道:“隻要百姓得免戰爭的痛苦,我哪怕忍受恥辱。”他口頭上不僅愛南方軍民,連北方軍民他也愛了,可是實際行為卻大謬不然。

照他說,對金貢獻歲幣是人民的利益。貢獻情形是每年先送銀一百鋌、絹五百匹,過淮見金官呈樣。到期由獻幣官帶將官一員、兵三百人,押民夫搬運銀、絹到淮河北岸交割。金人需索作難,借口絹質不良(規定紅絹每匹重十兩、浙絹每匹重九兩),十退八九。宋國通常獻納賄銀一千三百餘兩、金三十五兩、木棉布三十六匹、白布六十二匹、酒三百四石(布、酒折銀六百二十兩),本色酒二千六百瓶,茶果雜物無數,又貼耗銀二千四百餘兩(趙昚以後,逐年例增二百兩)。往返數月,金國大小官吏索賄滿意,才肯通融收受,但仍十退四五。民夫連夜搬回南岸,換取新絹。貢幣以外,每年遣使臣賀金主正旦生辰,帶去禮物金器一千兩、銀器一萬兩、彩緞一千匹,其他香茶、藥料、果子、錢、帛雜物無數。有時派遣泛使(特使)帶去禮物加倍。兩國互賀正旦生辰使每年往返八次,每一使官路上賜禦筵四次,每次費錢一萬八千五百餘貫,總數五十九萬貫。沿途供應,還不在內。金宗弼臨死告將帥們說:“江南(宋)累歲貢獻銀幣,哪得不重斂百姓,敲骨剝髓,人心離怨,一定要滅亡,我們應該借它來警醒自己。”

宗弼也知道講和就是害民,宋朝君臣卻認定安民必須講和,足見所謂安民,並不是安勞苦的人民,而是統治階級借安民名義,向仇敵購買暫時苟安,好對人民進行刻剝來滿足自己的貪欲。

南宋整個統治階級從建國到亡國,始終過著**侈腐朽的生活。因為它是北宋的繼續,趙佶時代各種惡習,不僅絲毫沒有改革,反而盡量發揚起來。所以南宋的政治比北宋更加惡劣,人民的生活比北宋更加慘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