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治大國:古代中國的正義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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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為仁君給出過這樣一個似嫌過苛的標準:“行一不義,殺一不辜,而得天下,皆不為也。”(《孟子·公孫醜上》)照這樣的標準,簡直沒有哪個朝代真正擁有過合乎道德的立國依據。要得天下,難免要做一些不義之事,難免要殺一些無辜之人。如果在道義上可以有所辯解的話,那麽行那些不義之事與殺那些無辜之人都無非是某些人為了達到更高的善而必須承受的一點陣痛,或必須付出的一點代價。這也就意味著,在道義上,作惡可以成為行善的必要手段,隻要其結果是善大於惡。

當然,除非在佛教的理論係統之內,否則善與惡都是無法量化的東西。行一百件不義之事,殺一百萬無辜之人,從而使天下萬民得享大治,前者之惡與後者之善究竟孰大孰小,這實在是很難衡量的事情。無論如何,死去的無辜者已經沒有發言權了。從這層意義來看,不僅曆史是勝利者書寫的,道德在相當程度上也是勝利者書寫的,至少也是勝利者與幸存者共同書寫的。

另一方麵,孟子的標準雖然嚴苛,但仍然不失為君子切實可行的行為準則。原因無他,孟子是從盈利的角度做出描述的。但隻要我們不懷有“得天下”這種無法遏製的雄心壯誌,隻要我們不對這個目標孜孜以求,總還是可以要求自己不行一件不義之事、不殺一個無辜之人。如果沿著孟子的思路,卻不從盈利而從損失的角度重新表述這個命題,那就會真的有點令人為難了:如果不行一件不義之事、不殺一個無辜之人,我們就會亡國滅種,在這種極端情形下,究竟怎樣做才是對的呢?

古羅馬有一個故事:有神祇說必須派出使者,殺掉沿途遇到的第一個嬰兒,才能夠使城邦免於滅亡。一行使者因此上路,彼此約定絕不可心慈手軟。在一戶人家歇腳時,他們終於遇到了這個為命運所詛咒的嬰兒,救亡圖存就在此刻。一名使者抱起嬰兒,卻終於狠不下心,便將嬰兒遞給同伴,同伴卻同樣狠不下心。就這樣,小嬰兒在所有使者的懷抱裏轉了一圈,使者們麵麵相覷,終於一起告辭離開了。故事的結局是美好的:神祇被感動,使這座城邦免於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