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襄公二十一年》中,邾國大夫庶其帶著漆、閭丘兩座城邑叛逃魯國,魯國執政大臣季武子非常高興,不但把魯襄公的姑母嫁給了他,使他一舉躍升為顯赫國戚,對他的隨行人員也大加賞賜。
當時魯國多有盜賊,季武子責備司寇臧武仲說:“封鎖邊境,懲辦盜賊,這又不是什麽難事。這是你的職責所在,為什麽做不好?”臧武仲答道:“您作為國家正卿,招引來外國大盜,給予大大的禮遇,卻讓我懲治國內的盜賊,我怎麽可能辦得好?!庶其在邾國竊取城邑來到我國,您把國君的姑母嫁給他為妻,為他安排城邑居住,對他的隨從大加賞賜。您對大盜給予大賞,對小盜給予小賞,一邊獎賞盜賊,一邊要求除掉盜賊,這恐怕是很難辦的。我聽說身居高位的人應當洗滌內心,誠摯待人,行為合乎法度,而後才可以治理人民。統治者是萬民的榜樣,他們的所作所為總會為百姓所效仿。……”
這件事看上去和荀吳伐鼓的事件大有異曲同工之妙,但值得格外留意的是,《春秋》記載此事,原文為“邾庶其以漆、閭丘來奔”。《左傳》特別給出解釋說:庶其非卿,隻是普通大夫,若依照慣例,《春秋》不會記載他的姓名,而之所以記載下來,是因為他帶著土地投奔魯國——出於對土地的重視,哪怕庶其身份不高,也一定要將其記錄在案。
庶其奔魯的三年之後,齊國大夫烏餘帶著城邑廩丘叛逃到了晉國,繼而又攻占了衛國的羊角、魯國的高魚以及宋國的某座城邑。在當時的國際社會裏,烏餘顯然成為最犯眾怒的人,但適逢晉國執政大夫範宣子去世,諸侯沒有力量來製裁烏餘。一直等到兩年之後,晉國新任的執政大夫趙文子才開始準備對烏餘施加懲治。趙文子向晉平公說:“晉國作為諸侯盟主,有著維護國際秩序的義務。諸侯中若有人侵犯別人,我們應當出兵討伐,逼他退還侵吞的土地。烏餘就屬於該被討伐的那類人,我們卻貪圖他的城邑而收留他,這哪還有一點盟主的樣子呢?”晉平公表示讚同,把事情交給胥梁帶來辦。(《左傳·襄公二十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