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治大國:古代中國的正義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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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武帝討伐匈奴的時候,牧羊人卜式上書,願意捐獻半數家產以資助邊防用度。武帝派人問他:“你是想做官嗎?”卜式答道:“我從小以牧羊為生,不知道該怎麽做官,所以不想做官。”再問:“你是家裏有冤情想申訴嗎?”卜式答道:“我這一輩子與世無爭,看到同鄉有窮人就借錢給他,看到有不善的人就教他做善事,和鄉裏鄉親一貫和諧相處,沒有任何冤情。”再問:“那你到底想怎麽樣呢?”卜式答道:“天子討伐匈奴,我認為賢者應當死節,有財產的人應當奉獻資財,如此則匈奴可滅。”然而這般高尚情操並沒有換來與之相稱的回應——武帝將這件事和丞相公孫弘商量,後者的意見是:“這實在有違人之常情,希望陛下不要應允他的請求。”於是武帝沒有接受卜式的好意,卜式隻好又回家牧羊去了。(《漢書·卜式傳》)

儒者為政,最重人情,對那些有違人情的高尚舉動往往報以懷疑的眼光。在一切的人情之中,骨肉親情最是人之常情,國法卻偏偏不是。而問題恰恰在於:骨肉親情正是儒家思想的一大基石,儒家理想中的國法可以說就是在血緣倫理上衍生出來的社會倫理,於是當親情與國法發生衝突的時候,最自然、最順理成章的選擇便是以親情為重。畢竟對至親的愛勝過對遠親的愛,對遠親的愛勝過對陌生人的愛,這是天倫,儒家便是由此整理發揚出仁愛之說的。

仁愛,亦即等差之愛。在儒者看來,維護仁愛不但是維護天倫,同樣也是在維護首要的政治綱領。《漢書·刑法誌》講仁愛的意義,說人在生理條件上比不過動物,之所以比動物高貴完全在於智力優越,人要依靠智力以群體合作的方式在天地之間博取生存,而如果沒有仁愛,人就不能組織成群,也就談不到生存與繁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