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治大國:古代中國的正義兩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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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真的法令劃一,不以親疏異製,這樣的至公之道當然會令平民百姓歡欣雀躍。而一旦歡愉的熱情稍稍散去,理性的反思能夠出現一點苗頭的話,他們難道不會生出一絲不寒而栗的感覺嗎?所以,古人們,尤其是站在儒家立場上的古人,其顧慮顯然要多過我們。

試想若占據統治階層的都是一些六親不認的角色,責罰起自己的父母妻兒就像責罰偶遇的任何一個陌生人一樣,那麽,你可能會在這種人的治下安心生活嗎?而且,正所謂“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統治階層的道德表率會迅速波及下民,整個社會的人情味也就會因為統治者的無情而**然無存了。

然而人之常情總是共貧賤易而共富貴難,利益越大而親情越薄,所以君主之家永遠在上演著骨肉相殘的悲劇。在如此的政治環境裏,大臣們隻要不懷異誌,一般隻有兩種選擇:一是唯君主之命是聽,對一切皇親國戚與庶民百姓一視同仁;二是在矛盾中盡力斡旋,以親親之道推己及人,縱使無力預防權力頂層的人倫慘劇,至少不能去做幫凶。這兩種選擇,做起來實在都不容易。

《左傳·昭公二十年》中,楚平王聽信讒言,派奮揚去殺太子建。奮揚領命之後,派人通知太子建逃走,自己去楚平王麵前領罪。奮揚的辯解是:“當初您命令我侍奉太子如同侍奉您一樣,所以我遵從了您先前的命令,對太子盡了忠。後來我雖然後悔了,卻也來不及再去追殺太子了。”楚平王問:“那你為什麽還敢回來見我呢?”奮揚答道:“我接受您的命令卻未能完成,已經有罪,如果不到您麵前領罪,那就加重了我的罪行,逃也無處可逃。”

奮揚以巧妙的言辭打消了楚平王的怒意,為自己免去了一場殺身之禍。這件事被劉向采入《說苑》,以作為臣子樹立節操的一種典範。但這種典範實在很不易學,譬如巫蠱之禍時,漢武帝要殺太子,負責守關的田仁做了和奮揚一樣的事,結果被論罪處死。田仁之死也許不是因為做法,而是因為理由,他認為皇帝和太子是骨肉近親,父子之間的矛盾外人不便插手。(《史記·田叔列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