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智慧三書:《人生的智慧》《思考的智慧》《幸福的智慧》

14 工作

工作應該列在快樂的原因內還是列在不快樂的原因內,或者是一個疑問。的確有許多工作是極端累人的,過度的工作又永遠是很痛苦的。可是我認為,隻要不過分,即是最納悶的工作,對於大多數人也比閑**容易消受。工作有各種等級,從單單解悶起一直到最深邃的快慰, 看工作的性質和工作者的能力而定。多數人所得做的多數工作,本身是無味的,但即是這等工作也有相當的益處。第一,它可以消磨一天中許多鍾點,不必你決定做些什麽。大多數人一到能依著自己的選擇去消磨他們的閑暇時,總是惶惶然想不出什麽夠愉快的事情值得一做。不管他們決定做的是什麽,他們總覺得還有一些更愉快的事情不曾做,這個念頭使他們非常懊惱。能夠聰明地填補一個人的閑暇是文明的最後產物,現在還很少人到此程度。並且“選擇”這個手續,本身便是令人納悶的,除了一般主意特別多的人以外。通常的人總歡喜由人家告訴他每小時應做之事,但求這命令之事不要太不愉快。多數有閑的富人感受著無可言喻的煩悶,仿佛為他們的免於苦役償付代價一般。有時他們可在非洲獵取巨獸,或環遊世界一周,聊以排遣,但這一類驚心動魄之事是有限的,尤其在青春過去以後。因此比較聰明的富翁盡量工作,好似他們是窮人一般,至於有錢的女人,大多忙著無數瑣屑之事,自以為那些事情有著震撼世界的重要性。

所以工作是人所願望的,第一為了它可免除煩悶,一個人做著雖然乏味但是必要的工作時,固然也感到煩悶,但絕不能和百無聊賴、不知怎樣度日的煩悶相比。在這一種的工作利益之上,還有另一種利益,就是使得假日格外甘美。一個人隻消沒有過分辛苦的工作來摧殘他的精力,定會對於自由的時間,比一個成日閑**的人有更濃厚的興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