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邏輯新引·怎樣判別是非

第一章 種種謬誤

我們人的天性大致總是追求良好的生活。良好的生活是真善美的生活。我們要求真善美的生活之實現,必須拿“真”來做底子。固然,有了真,不必就會有善和美。但是,沒有真,善和美根本無從談起。至少,真可以幫助善和美之實現。所以,真理是良好的生活之必要條件。然而,不幸得很,真理是非常嬌嫩的東西。真理很不容易得到,但很容易喪失。古往今來,隻有極少數人在極少數的時間以內逼近著真理。最大多數人在他們最大多數的時間以內過著受神話、傳說、權威、禁製(taboo)、口號、標語、主義(ism)、偏見、宣傳、習俗、風尚、情緒等力量支配的生活。而這些力量常常穿上“真理”的偽裝出現。不知者以為這些力量的確是真理,並且常常持之甚堅的樣子,甚至不惜粉身碎骨來維護或求其實現。其實,這些以“真理”的偽裝出現的力量,不必即是真理。力量不能製造真理。在較多的情形之下,力量去真理甚遠。在知識豐富和神誌清明的人看來,那為維護或實現這些力量而粉身碎骨的人眾,並不比撲燈的飛蛾高明多少。

理未易明!

之所以如此,因為人有人的短處(human frailties)。我們從希臘神話中可以看出對人的短處之描寫。然而,稍加觀察及反思,我們就可知道希臘神話所描寫的人的短處遠不及實際中所有的多。我們在此不能一一將這些短處提到,也不必一一提到。我們現在所要指陳的,是大家容易觸犯而又容易被人利用的若幹短處。這些短處在傳統邏輯中叫作謬誤(fallacies)。

一 訴諸群眾

有一種論辯的方式是訴諸群眾的論式(argumentum ad populum)。這種論式就是假定了“多數乃真理的標準”:多數人讚同的說法即是真理,多數人不讚同的說法便不是真理。這也就是說,一個說法是否為真,不取決於論證,隻取決於多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