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馬先生結束了四則問題以後,叫我們複習關於質數、最大公約數和最小公倍數的問題。晚風習習,我取了一本《開明算術教本》上冊,閱讀關於這些事項的第七章。從前學習它的時候,是否感到困難,印象已模糊了。現在要說“一點兒困難沒有”,我不敢這樣自信。不過,像從前遇見四則問題那樣摸不著頭腦,確實沒有。也許其中的難點,我不曾發覺吧!懷著這樣的心情,今天,到課堂去聽馬先生的講演。
“我叫你們複習的,都複習過了嗎?”馬先生一走上講台就問。
“複習過了!”兩三個人齊聲回答。
“那麽,有什麽問題?”
每個人都是瞪大雙眼,望著馬先生,沒有一個問題提出來。馬先生在這靜默中,看了全體一遍:“學算學的人,大半在這一部分不會感到什麽困難的,你們大概也不會有什麽問題了。”
我不曾發覺什麽困難,照這樣說,自然是由於這部分問題比較容易的緣故。心裏這麽一想,就期待著馬先生的下文。
“既然大家都沒有問題,我且提出一個來問你們:這部分問題,我們也用畫圖來處理它嗎?”
“那似乎可以不必了!”周學敏回答。
“似乎?可以就可以,不必就不必,何必‘似乎’!”馬先生笑著說。
“不必!”周學敏斬釘截鐵地說。
“問題不在‘必’和‘不必’。既然有了這樣一種法門,正可拿它來試試,看變得出什麽花招來,不是也很有趣嗎?”說完,馬先生停了一停,再問,“這一部分所處理的材料是些什麽?”
當然,這是誰也答得上來的,大家搶著說:“找質數。”
“分質因數。”
“求最大公約數和最小公倍數。”
“歸根結底,不過是判定質數和計算倍數與約數——這隻是一種關係的兩麵。12是6、4、3、2的倍數,反過來看,6、4、3、2便是12的約數了。”馬先生這樣結束了大家的話,而掉轉話頭:“閑言少敘,言歸正傳。你們將橫線每一大段當1表示倍數,縱線每一小段當1表示數目,畫表示2的倍數和3的倍數的兩條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