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消費者的角度來說,數字貨幣並沒有多大的顛覆性可言,無非是使用電子支付軟件,還是數字貨幣錢包。但是對於解決偷逃稅、貪腐和洗錢這類社會治理問題,數字貨幣的改變是巨大的。
人類社會的稅收無非有兩種:一種是營利性組織稅收,主要是各類型的企業,我們一般叫企業稅,如營業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都是企業稅。另一種是個人稅,我們一般叫財產稅,是針對個人財產征收的稅種,如個人所得稅、房產稅、遺產稅。無論是什麽類型的國家,稅源無非就這兩種,隻是不同階段的國家,側重點不同。
當一個國家不太富裕的時候,稅收以企業稅為主,比如過去很多發展中國家都是這樣。大多數不太富裕的發展中國家,都是以企業稅為主。這個階段的特點是名義稅率很高,但實際稅率不高,因為有各種漏洞可以避稅。
當一個國家的老百姓都富裕起來的時候,稅收多數以財產稅為主,如美國和歐洲一些國家。這些國家在稅收這一點上,一直都是雷厲風行。美國開國元勳富蘭克林就說過:“世間唯有繳稅和死亡不可避免。”當然也有部分西方高福利國家對企業和個人都收重稅,通過收重稅做轉移支付,提高居民福利。
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會看到各種減稅和擴大免稅基數的政策,不過減稅降的是名義稅率。雖然名義稅率下降了,但被納入稅收範圍的企業增加了,等於稅基變大了。因為之前一些企業采用很多手段避稅,從來都沒有按照規定交過稅。
稅務係統逐步完善以後,避稅的空間肯定是越來越小了。不過雖然空間變小了,但是避稅在紙幣時代依然是存在的。比如很多時候可以通過現金避稅,因為紙幣不可追蹤。過去很多中小企業就是這樣做的,常用的手法是把企業收入做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