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要替一位絕代的英雄辨誣了,這英雄是誰?便是魏武帝。
現在舉世都說魏武帝是奸臣,這話不知從何而來?固然,這是受《演義》的影響,然而《演義》亦必有所本。《演義》的前身是說書,說書的人是不會有什麽特別的見解的,總不過迎合社會的心理;而且一種見解,不是和大多數人的心理相合,也決不會流行到如此之廣的;所以對於魏武帝的不正當的批評,我們隻能認為社會的程度低下,不足以認識英雄。
魏武帝的為人,到底是怎樣的呢?這隻要看建安十五年十二月己亥日他所發的令,便可知道。這一道令,是載在《魏武故事》上麵,而見於現在的《三國誌注》裏的。它的大要如下:
魏武帝是二十歲被舉為孝廉的,他說:“我在這時候,因為我本不是什麽有名聲的人,怕給當世的人看輕了,所以希望做一個好郡守。”的確,他後來做濟南相,是很有政績的,但因得罪了宦官,又被豪強所怨恨,怕因此招致“家禍”,就托病辭職了。
辭職的時候,他年約三十歲。他說:“和我同舉孝廉的人,有年已五十的,看來也不算老,我就再等二十年,也不過和他一樣,又何妨暫時隱居呢?”於是他就回到他的本鄉譙縣,在城東五十裏,造了一所精舍(精舍是比較講究的屋子。漢時讀書的人,往往是住在精舍裏的),想秋夏讀書,冬春射獵,以待時之清。這可見得他的誌趣,很為高尚,並不是什麽熱衷於富貴利達的人;而他在隱居之時,還注意於文武兼修,又可見得他是個有誌之士。
後來他被征為都尉,又升遷做典軍校尉,這是武職了。他說:“我在這時候,又希望替國家立功,將來在墓道上立一塊碑,題為漢征西將軍曹侯之墓。”
不想朝政昏亂,並不能給他以立功的機會,而且還釀成了董卓之亂。他在這時候,就興起義兵,去討伐董卓。他說:“我要合兵,是能夠多得的,然而我不願意多,因為怕兵多意盛,和強敵爭衡,反而成為禍始。所以和董卓打仗時,兵不過數千;後來到揚州募兵,也以三千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