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尼是個想法多、心思重的人,他總是覺得生活的重擔難以承受,於是就借酒消愁,指望著通過酗酒來遺忘煩惱。弗蘭西很清楚他喝高了之後是什麽樣子:在回家路上,他走得比平時更筆直,走得小心翼翼,就是身子略微有點兒歪。他醉了之後反而很安靜,既不唱也不鬧,不僅不會多愁善感,反而若有所思。在不認識他的人看來,他清醒的樣子倒更像是醉了,因為清醒的時候他興奮躁動,愛唱愛熱鬧。真醉了在陌生人眼裏反倒寡言又深沉,一副不問他人閑事的模樣。
他一個勁兒喝酒的時候總是讓弗蘭西很害怕—倒不是因為她覺得這不道德,而是因為這時候的爸爸好像完全變了個人,讓她完全不認識了。他不跟弗蘭西說話,也不和任何人說話。他看她的眼神像陌生人一樣。如果媽媽和他說話,他就會把臉扭到一邊去。
酗酒的勁頭過去之後,他又會突發奇想,想到應該當個更稱職的父親,應該多教孩子們些東西。於是他會戒上一段時間的酒,一拍腦門兒決定努力工作,把所有空閑時間都用來陪弗蘭西和尼利。他的教育理念和凱蒂的母親瑪麗·羅姆利的相似。他想把自己的畢生所學全都教給他們,這樣等他們到了十四五歲,懂的就已經和他三十歲的時候一樣多了—他覺著有這樣的基礎,孩子們就可以開始積累屬於他們自己的知識了,按照約翰尼的算法,等一雙兒女到了三十歲,他們肯定得比三十歲的自己聰明一倍。約翰尼覺得孩子們需要額外補補課的—或者說是他拍拍腦袋想到的—主要是地理學、公民學和社會學,於是就帶他們去了布什維克大道。
布什維克大道是老布魯克林一條頗為高檔的林蔭大道,寬闊的道路兩側排列著氣派豪華的房子,這些房子都是用巨大的花崗岩磚塊建成的,門口的石頭台階也很長。住在這條街的居民大多是炙手可熱的政客、有錢的釀酒商家族,還有家境富裕的移民—他們坐著頭等艙來到美國,還帶來了家族的財富、雕像,以及色調陰鬱的油畫,最終又在布魯克林落了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