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梵高的“火焰”,高更全是靜止的。然高更的靜止,猶如微風的世界中燃著的蠟燭,仍舊是一種熱情的火,不過穩靜地燃燒著罷了。
保羅·高更(Paul Gauguin,1848—1903)生於巴黎。他的父母親不是巴黎人,是法蘭西北部布列塔尼海岸上的人。母親生於秘魯。高更三歲時,他的父親帶了他移居秘魯;在途中父親死了。全靠做秘魯總督的、他的母親的兄弟的照護,在秘魯住了四年,仍回到他父親的故鄉的法蘭西來。在這期間,他的生活當然不快樂。十七歲以前,他在宗教學校受教育。原來他父親的故鄉布列塔尼海岸上,操船業的人很多。他大概受著遺傳,也戀著於蒼茫的海,就在十七歲時做了水夫,遙遙地航海去了。然而海中的生活,不像在陸地上所夢想的那樣愉快。二十一歲時,他就舍棄了船,來巴黎做店員。這時候他大概交著了幸運,居然地位漸漸高起來,變成重要的經理人,錢也有了。於是和一個丹麥女子結了婚,生下了五個孩子。然而在巴黎做bourgeois,在他絕不是久長之計。他的血管中野性的血過多,他又是善於夢想的人,故終於舍棄了職業,拋卻了妻子,放棄了他的一切生活,而落入於“藝術”、“繪畫”、人生的可怕的陷阱中了。但在他自己看來,這是可戀的烏托邦(Utopia)。當時正是千八百八十三年,高更年三十五歲。
《自畫像》, 高更,1902年至1903年。
《布道後的幻覺》,高更,1888年。
高更一早就傾向“繪畫”方麵。以前每逢星期日,他必然加入當時種種新畫家的集團中,與畢沙羅、德加等相交遊。對於繪畫的興味達到了頂點的時候,他終於辭了職務,拋棄了一切財產,別了妻子,而做了一個獨身者。此後的他的生活,當然是苦楚的;然而越是苦楚,越是深入於“藝術”中。千八百八十六年,他同梵高相知,自此後三年間,與梵高同居,直到剃刀事件發生而分手。高更自與梵高分手之後,茫然不知所歸,飄泊各處,沒有安寧的日子。他來到阿旺橋,曾在那裏組織一個團體,即所謂“阿旺橋派”。這團體原是一班未成熟的青年藝術者的群集;然而他們對於高更非常尊敬。作《高更傳》的塞甘(Séguin)、塞律西埃(Sérusier)、斐爾那爾(1)等,就是這團體中的人。他們都不滿足於印象派、新印象派等幹燥無味的、形式的、 不自由的畫風,而在高更的作品中發見快美憧憬的世界。他們自稱為“綜合派”。然而高更的性格,與他們全然不能合作,這團體不久就解散。千八百九十一年,高更仍舊回到巴黎,度流浪的生活。這時候他所憧憬的地點,是大西洋南海中的塔希提島。他以前當水夫的時候,曾經到過美洲附近的南大西洋中的法領塔希提島。這島上的原始的生活,在他覺得非常可慕。終於那一年,他奔投到這島上。在那裏居住了二年,深蒙原始人的感化,作了許多奇怪的(grotesque)作品,帶了非常奇怪的風采而回到巴黎來。然而他的畫全不受巴黎人的歡迎。於是他對於現世“文明”的厭惡心更深,遂於千八百九十五年再到那島上。自此以後,塔希提島上的一切就無條件地受高更的愛悅,而高更完全與這島上的原始人同化了。他努力學做野蠻人,養發,留髭,赤身**,僅在腰下纏一條布。晚上旅宿各處,用土語與其土人談話,完全變成了一個土人。於千九百零三年死在這島上。死的時候,身旁隻有一個土人送他。他所遺留的作品,一部分是在布列塔尼作的,一部分是在這島上作的。其中可珍貴的作品很多。除油畫之外,他又作有版畫及略畫(sketch)等作品留存在世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