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曆八月十八,我客居杭州。這一天恰好是星期日,寓中來了兩位親友,和兩個例假返寓的兒女。上午,天色陰而不雨,涼而不寒。有一個人說起今天是潮辰,大家興致勃**來,提議到海寧看潮。但是我左足趾上患著濕毒,行步維艱還在其次;鞋跟拔不起來,拖了鞋子出門,違背新生活運動,將受警察幹涉。但為此使眾人掃興,我也不願意。於是大家商議,修改辦法:借了一隻大鞋子給我左足穿了,又改變看潮的地點為錢塘江邊,三廊廟。我們明知道錢塘江邊潮水不及海寧的大,真是“沒啥看頭”的。但凡事輪到自己去做時,無論如何總要想出它一點好處來,一以鼓勵勇氣,一以安慰人心。就有人說:“今年潮水比往年大,錢塘江潮也很可觀。”“今天的報上說,昨天江邊車站的鐵欄都被潮水衝去,二十幾個人爬在鐵欄上看潮,一時淹沒,幸為房屋所阻,不致與波臣為伍,但有四人頭破血流。”聽了這樣的話,大家覺得江幹不亞於海寧,此行一定不虛。我就結伴了我的兩位親友,帶了我的女兒和一個小孩子,一行六人,就於上午十時動身赴江邊。我兩腳穿了一大一小的鞋子跟在他們後麵。
我們乘公共汽車到三廊廟,還隻十一點鍾。我們乘義渡過江,去看看杭江路的車站,果有亂石板木狼藉於地,說是昨日的潮水所致的。錢江兩岸兩個碼頭實在太長,加起來恐有一裏路。回來的時候,我的腳吃不消,就坐了人力車。坐在車中看自己的兩腳,好像是兩個人的。倘照樣畫起來,見者一定要說是畫錯的,但一路也無人注意,隻是我自己心虛,偶然逢到有人看我的腳,我便疑心他在笑我。碰著認識的人,談話之中還要自己先把鞋的特殊的原因告訴他。他原來沒有注意我的腳,聽我的話卻知道了。善於為自己辯護的人,欲掩其短,往往反把短處暴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