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利快來到了。逃難的辛勞漸漸忘卻了。我辭去教職,恢複了戰前的閑居生活。住在重慶郊外的沙坪壩廟灣特五號自造的抗建式小屋中的數年間,晚酌是每日的一件樂事,是白天筆耕的一種慰勞。
我不喜吃白酒,味近白酒的白蘭地,我也不要吃。巴拿馬賽會得獎的貴州茅台酒,我也不要吃。總之,凡白酒之類的,含有多量酒精的酒,我都不要吃。所以我逃難中住在廣西貴州的幾年,差不多戒酒。因為廣西的山花,貴州的茅台,均含有多量酒精,無論本地人說得怎樣好,我都不要吃。
自從由貴州茅台酒的產地遵義遷居到重慶沙坪壩,我開始恢複晚酌,酌的是“渝酒”,即重慶人仿造的黃酒。
富有風趣的一位朋友譏笑我說:“你不吃白酒,而愛吃黃酒,我知道你的意思了:吃白酒是不出錢的,揩別人的油。你不用人間造孽錢,筆耕墨稼,自食其力,所以討厭白酒兩字。黃酒是你們故鄉的特產,你身竄異地,心念故鄉,所以愛吃黃酒。對不對?”我說:“其然,豈其然歟?”這朋友的話頗有詩意,然而並沒有猜中我不愛白酒愛黃酒的原因。揩別人的油,原是我所不欲的;然而吃酒揩油,我覺得比其他的揩油好些。古人詩雲:“三杯不記主人誰。”吃酒是興味的,是無條件的,是藝術的。既然共飲,就不必斤斤計較酒的所有權;吝情去留,反而煞風景,反而有傷生活的詩趣。我倒並不絕對不吃“白酒”(不出錢的酒)。至於為了懷鄉而吃黃酒,也大可不必。我住在大後方各省各地的時候,天天嘴上所說的是家鄉土白。若要懷鄉,這已盡夠,不必再用吃黃酒來表示了。
我所以不喜白酒而喜黃酒,原因很簡單:就為了白酒容易醉,而黃酒不易醉。“吃酒圖醉,放債圖利”,這種功利的吃酒,實在不合於吃酒的本旨。吃飯,吃藥,是功利的。吃飯求飽,吃藥求愈,是對的。但吃酒這件事,性狀就完全不同。吃酒是為興味,為享樂,不是求其速醉。譬如二三人情投意合,促膝談心,倘添上各人一杯黃酒在手,話興一定更濃。吃到三杯,心窗洞開,真情摯語,娓娓而來。古人所謂“酒三昧”,即在於此。但絕不可吃醉,醉了,胡言亂道,誹謗唾罵,甚至嘔吐,打架。那真是不會吃酒,違背吃酒的本旨了。所以吃酒絕不是圖醉。所以容易醉人的酒絕不是好酒。巴拿馬賽會的評判員倘換了我,一定把一等獎給紹興黃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