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是百分之一的靈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
——愛迪生
一個人能否成功,到底是遺傳決定,還是後天環境決定?俗語說,龍生龍,鳳生鳳,老鼠生的兒子會打洞。但又有一句古話說,龍生九子,各有不同。遺傳和環境兩種因素的博弈,是發展心理學中重要的課題之一,和行為經濟學有密不可分的關係。
行為經濟學是一門跨學科的新興領域,綜合了經濟學、心理學以及生物學等諸多學科。這一章就涉及了行為經濟學中“生物學”的部分。如果你仔細觀察自己和身邊人的行為決策就會發現,它與生物進化、遺傳基因和成長環境等,都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
其實在人類發展的過程中,遺傳與環境的作用從來都是不可分割的。遺傳提供了生理上的基礎,而環境提供了發展的空間。許多證據可以說明二者之間的相互影響。那麽首先要討論的話題就是,怎麽理解遺傳決定論以及環境決定論?
一、遺傳決定論
遺傳決定論最早由英國科學家弗朗西斯·高爾頓(Francis Galton)提出,後來被美國一些心理學家繼承。不得不承認,遺傳對於人的先天條件有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人的智力80%取決於遺傳,17%取決於訓練,3%取決於偶然因素。對大量雙胞胎的研究發現,遺傳因素越接近,其智力水平也越相近。
所以當我們翻看名人族譜時就會發現,與普通人相比,如果父輩是偉人,那麽子孫成為偉人的可能性也較大。
比如,在政治家裏,老布什、小布什都是美國總統。安倍和他的父親,也都對日本政壇影響深遠。曹操、曹丕、曹植,都是上得了廳堂、下得了戰場的人物。甚至你會發現藝術家、作家、運動員、演員的族譜上,多多少少都能看到遺傳的因素。
《論語》提出“唯上智與下愚不移”,意思是指隻有上等的聰明人與下等的愚笨的人是不可改變性情的;《中庸》提出“生而知之”,意思是指人在出生以前就具備了一切知識。這些觀點都強調遺傳等內部因素對人的發展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