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胡適的北大哲學課(全4冊)

第二章 墨辯論知識

知識論起源於老子、孔子,到“別墨”才開始有了精密的知識論。

《墨辯》論“知”,分為三層:

一、“知,材也。”(《經上》)說曰:“知材。知也者,所以知也。而(不)必知(舊脫不字,今據下文“而不必得”語法增)若明”。這個“知”是人“所以知”的才能(材能通)。有了這功能,卻不必便有知識。譬如眼睛能看物,這是眼睛的“明”,但是有了這“明”,卻不必有所見。為什麽呢?因為眼需見物,才是見;知有所知,才是知(此所謂知,如佛家所謂“根”)。

二、“知,接也。”(《經上》)《說》曰:“知,知也者,以其知過物而能貌之若見。”這個“知”是“感覺”。人本有“所以知”的官能,遇到外麵的事物,便可以知道這事物的態貌,才可發生一種“感覺”。譬如有了眼睛,見著事物,才有“見”的感覺(此所謂知,如佛家所謂“塵”。此所謂接,如佛家所謂“受”)。

聞,耳之聰也。循所聞而得其意,心之察也。言,口之利也。執所言而意得見,心之辯也。

所以“知覺”含有三個分子:一是“所以知”的官能;二是由外物發生的感覺;三是“心”的作用。要這三物同力合作,才有“知覺”。

但是這三物如何能同力合作呢?這中間須靠兩種作用:一個是“久”,一個是“宇”。《墨經》說:

久,彌異時也。(《經上》)

《說》曰:久,合古今旦莫。(校改)

宇,彌異所也。(《經上》)

《說》曰:宇,塚東西南北。(校改塚即蒙字)

久即是“宙”,即是“時間。”宇即是“空間”。須有這兩種的作用,方才可有知覺。《經下》說:

不堅白,說在無久與字。堅白,說在因(原文有誤讀處,今正。因疑作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