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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分自誓受菩薩戒文析疑

自誓受戒文

我名××,仰啟十方一切如來,已入大地諸菩薩眾。我今欲於十方世界佛菩薩所,誓受菩薩學處淨戒中×××××,謂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

如是學處,如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具,未來一切菩薩當具,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具;於是學處,於是淨戒,過去一切菩薩已學;未來一切菩薩當學;普於十方現在一切菩薩今學。(三說)

初釋自誓受

自誓受者,未得良師,開自受故。

若五戒八戒自誓受者,如南山《羯磨疏》等委明。

今約菩薩戒自誓受者,如《梵網經》、《占察經》等,及《瑜伽師地論》所說。梵網自受須見好相。其他經論,皆無好相之文。各被一機,隨宜用之。授菩薩戒師具德如《梵網》義寂《疏》中略明。師具德者,應依師受。若不爾者,則開自誓。

《梵網古跡記》雲:問:自受功德劣耶?答:不爾!雖無現緣,心猛利故。如《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三雲:自受從他(或自受、或從師受);若等心受,亦如是持。福德無別。

二釋隨分

隨分受者,惟受一二戒等。若五戒八戒隨分受者,見南山《羯磨疏》。

今約菩薩戒隨分受者,見《瓔珞本業經》、《梵網古跡記》及《菩薩戒本宗要》中。據此經義,廣為勸讚。彼雲:隨其受者,意樂所堪。或受一戒或多戒,皆得成戒名為菩薩。乃至惟受一戒,猶勝二乘一切功德。菩薩一戒為度一切,無一眾生不荷恩故。

今文空白之處,應補寫受者名及隨分所受之戒名。

三釋今文改易及具列三聚名

今文依瑜伽自誓受文稍有改易,因須適合隨分受故。

問:今既隨分受一二戒,何以文中列律儀戒、攝善法戒、饒益有情戒之三聚名耶?答:《梵網》賢首《疏》雲:攝三聚戒者有二義:一若從勝為論,各戒一一別配;二若通辨,每一戒中皆具三聚——謂於此不犯,律儀戒攝。修彼對治之行,攝善法攝。以此二戒,教他眾生令如自所作,即為攝眾生戒雲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