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人大概在劇場和電視節目中都欣賞過有關記憶方麵的表演。例如:
在舞台中間放一塊大黑板,在黑板上寫上從1至30的數字。此時,讓表演者蒙上雙眼,再讓觀眾任意說出一種事物的名稱、地名、人名或物名。比如觀眾說:“5——桔子,”助手就在5下麵寫上桔子。與此同時,表演者開始記憶數字下麵的所有物品名稱。
一切準備就緒,讓觀眾任選數字提問,比如觀眾問:“5是什麽?”表演者立即回答:“桔子。”表演者能準確無誤地回答從l到30或到50數字下麵的所有內容。即使將數字的順序任意顛倒,也照樣能回答得準確無誤。
前麵講述的是世界聞名的記憶大師哈利·羅萊因先生,據說他能在招待會上把在座的500多人的姓名、臉型,一下子全都記住。他讓大家用各種語言按順序說出從1~20個多位數數字(20位以上),他當場就能全部記住,當人們任意提問第幾個是什麽數時,他能按指定語言流利地脫口而出。
進行這種表演的演員,往往被人們看成是天才,人們會羨慕地認為此人的語文、數學、法律等各科的學習一定不錯。其實,羅萊因先生決不是什麽天才、奇才。他隻不過掌握了記憶的要領,訓練有素而已。記憶方法是任何人都能完全掌握的。
掌握記憶方法決不是為了表演,在現實生活中也同樣具有重要作用。學習語文、記憶人名,自不必說,就是在講演、致詞等方麵,記憶方法也同樣能廣泛應用。
英國哲學家培根曾經說過:“一切知識的獲得都是記憶,記憶是一切智力活動的基礎。”
一切記憶都始於形象
記憶方法的基本點,就是通過形象記憶事物。比如,記憶“電視機”,隻記住電視機三個字是不行的,隻有在腦子中浮現出電視機的形象,才能牢固記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