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拈花笑佛

3.國民十大元氣論 (1 )

敘論

愛有大物,聽之無聲,視之無形,不可以假借,不可以強取,發榮而滋長之,則可以包羅地球,鼓鑄萬物;摧殘而壓抑之,則忽焉萎縮,蹤影俱絕。其為物也,時進時退,時榮時枯,時汙時隆,不知其由天歟,由人歟?雖然,人有之則生,無之則死:國有之則存,無之則亡。不寧惟是,苟其有之,則瀕死而必生,已亡而複存;苟其無之,則雖生而猶死,名存而實亡。斯物也,無以名之,名之曰“元氣”。

今所稱識時務之俊傑,孰不曰泰西者文明之國也。欲進吾國使與泰西各國相等,必先求進吾國之文明,使與泰西文明相等。此言誠當矣!雖然,文明者,有形質焉,有精神焉。求形質之文明易,求精神之文明難。精神既具,則形質自生;精神不存,則形質無附。然則真文明者,隻有精神而已。故以先知先覺自任者,於此二者之先後緩急,不可不留意也。

遊於上海、香港之間,見有目懸金圈之鏡,手持淡巴之卷,晝乘四輪之馬車,夕啖長桌之華宴,如此者可謂之文明乎?決不可。陸有石室,川有鐵橋,海有輪舟,竭國力以購軍艦,胺民財以效洋操,如此者可謂之文明乎?決不可。何也?皆其形質也,非其精神也。求文明而從形質人,如行死港,處處遇窒礙,而更無他路可以別通,其勢必不能達其目的,至盡棄其前功而後已;求文明而從精神入,如導大川,一清其源,則千裏直瀉,沛然莫之能禦也。

所謂精神者何?即國民之元氣是矣。自衣服、飲食、器械、宮室,乃至政治、法律,皆耳目之所得聞見者也,故皆謂之形質。而形質之中,亦有虛實之異焉,如政治、法律,雖耳可聞,目可見,然以手不可握之,以錢不可購之,故其得之也亦稍難。故衣食、器械者,可謂形質之形質,而政治、法律者,可謂形質之精神也。若夫國民元氣,則非一朝一夕之所可致,非一人一家之所可成,非政府之力所能強逼,非宗門之教所能勸導。孟子曰:“以直養而無害,則塞於天地之間。”是之謂精神之精神。求精神之精神者,必以精神感召之,若支支節節,模範其形質,終不能成。《語》曰:“國於天地,必有與立。”國所與立者何?曰民而已。民所以立者何?口氣而已。故吾今者舉國民元氣十大端次第論之,冀我同胞賜省覽而自興起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