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阿莫羅元老院會議上(前麵提到過,每座城市每年派駐三名代表參加),大家會首先確認哪一地區的哪一類商品格外富餘,然後再確定哪些地區的糧食收成不好。最後他們在兩地之間運送商品以救濟一方的不足,這是無償的供給,被救濟一方並不會給予救濟方任何報酬。而無報酬地支援其他城市的人們,也可以免費從別處獲取他們所需要的任何東西。因此,烏托邦島是一個大家庭。
當烏托邦人確保自身的供給充足時(由於下一年的收成不確定,因此有兩年的資源儲備後他們才認為供應充足),他們會將富餘的物資運送到其他國家。包括穀物、蜂蜜、羊毛、亞麻製品、木料、顏色鮮豔的染料、毛皮、蠟燭、油脂和牲畜。他們把這些商品的七分之一贈送給其他國家的貧困人口,其他的以低廉的價格出售。
通過這種交易,他們可以獲得自己匱乏的商品(實際上隻有鐵這一種)並且得到大量的金銀財產。這種貿易已經進行了很久了,因此城內到處都是金銀,多得讓人難以想象。於是,他們現在並不在意商品買賣時是取得現款還是賒賬。實際上,他們在出售大宗商品時使用賒賬的方式。但是他們在一切信貸交易上,都不信任個人,而必須由政府出麵做擔保,訂立合法文件。到了要付款的時候,政府就要向私人債務人收繳欠款存入公共金庫,並且在烏托邦人來提取以前,這部分錢可以作為城市的周轉資金使用。
其實大部分的債務,烏托邦人都不會去討還。因為他們不需要這筆錢,而其他人卻十分需要。因此他們認為,在這種情況下去討債是不善良的。但是如果有特殊情況出現,使他們必須將這筆錢的一部分借給另一個國家,他們就會拿回債款,當他們必須作戰時也是這樣的。這樣做唯一的目的,就是把他們所有的錢都存放在國內,以作為危急事故出現時的保障金。他們願意用這些錢以異常高的價格招募外國的雇傭兵(烏托邦人寧願花費高價雇用外人,也不願本國公民上陣冒險),他們深知隻要有足夠的錢,就可以收買敵人並讓他們出賣自己的國家,或者使心懷鬼胎的人們相互殘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