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等姆媽。”紀孝十分堅持。他已經四歲,會講一口流利國語同英語。
大衛堅持要教紀孝說英文,“等他夠年紀了,我送他進教會學校讀書,會講英語便不會受小朋友歧視欺負。”
明珍到了後來,也不與大衛爭執,這一點大衛也許說得沒錯。
在日本人統治的港島,若不想送自己的孩子進由日本人控製的學校,隻有進教會學校讀書。
他們一家三口,得大衛庇護,雖然沒有在日本人的多次遣返中被遣送回內地,可是真要讓紀孝進教會學校讀書,隻怕也沒有那麽容易。明珍並不抱太大希望。
三年前,淮閔夤夜而來,匆匆而去,留下了一副昂藏背影和教人撕心裂肺的噩耗。
明珍送走了淮閔,又仿佛一切都不曾發生過似的,繼續在大衛家中,幫助大衛洗衣做飯,平靜得叫大衛心疼。
伊原本已經依偎在愛人懷中,痛哭失聲,嚎啕發泄,可是伊卻用纖細瘦弱的肩膀,一力挑起了所有痛苦,而將笑容留給了孩子和老人。
是,明珍不打算將噩耗告訴婆婆。
有些痛苦,隻得她一人生受就夠了,明珍甚至連在視若親妹的家妹跟前,也未流露出一絲一毫已經知道惡信的痕跡來。
直到一年以後。
一年之後的一個晴好日子,紀母仿佛在渾渾噩噩了年餘之後,忽然自夢中醒了過來般,環視左右,隨後輕問:“明珍,我們這是在哪裏?”
明珍彼時正蹲在婆婆身邊,給婆婆洗腳,聽此一問,不由得抬起頭來,望進婆婆一雙清明的眼裏。
明珍心間微動。卻沒有停下手裏的動作,仍輕輕地撩起水來,淋在婆婆的腳背上,“我們在一個朋友家中。”
“朋友?”紀母側頭想了一想,並沒有想出一個結果來,最後隻是低頭,望著明珍,“辛苦你了,明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