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珀幾乎是逃出電視台的。
她根本沒想到簡墨準會在門外,她對文蕊說的話也不知道他聽了多少。即便那時在倫敦,她主動追求他的那陣子,她也從沒對他說過喜歡,更別提“愛”這個字。
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他那種成熟的禮貌,嚴謹的冷靜,以及天生的強大氣場,都是她心跳加速的原因。她自認不小了,個性也足夠從容淡定,可在他麵前,她永遠像一個局促不安的小女孩。
現在回想,她都佩服那時敢頻頻主動約他的自己。
愛情讓人變得盲目衝動。她至今都記得米拉意外看到簡墨準送她回學生公寓時的表情,當時她嘴裏能塞下個鴕鳥蛋了。
“你知道你自己在幹什麽嗎?”那是晨珀認識米拉以來第一次看見她那樣認真凝重的表情。
她那時沒有回答,隻是非常慎重地點了點頭。
“希望這是你清醒狀態下的選擇,也希望你不要因此受到任何傷害。”
晨珀沒有多說,上前抱住好友,道了聲“謝謝”。
那時別說米拉他們幾個,就連晨珀自己都在心裏做好了某些準備——可能在未來的某一刻,她將會放棄安穩的生活,隨他去浪跡天涯,做一對危險戀人。在漆黑的深夜飛車奔馳在陌生國度的郊外,在寒冷的黎明互相依偎著等待日出的到來,偶爾缺錢的時候,她還可以去街頭賣藝……
事實證明,她真的想多了。
當倫敦的冬天過去,春日來臨,晨珀終於知道自己追求了那麽久的男人根本不是她以為的那種身份。
他做藏品生意,經手的東西無一不貴重,他很有錢,甚至比她想象的,比她認識的所有人都要有錢。然而性格使然,他不是一個高調的人,平時用車也是保守的奔馳——在歐洲,奔馳根本算不上什麽好車。
他的衣著打扮很低調,以黑白灰色為主,款式大多簡單,隻求舒適簡潔——像她這種連普通奢侈品牌都不大認識的人,又怎麽會懂何謂全手工私人定製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