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無意中從你的一個朋友那裏聽說,你參加了我們匹茲堡的“認養一位老人”活動。我一高興就又拿起筆來,雖然前兩天剛給你寫過信。這確實是件讓人高興的事,友善之舉總會讓人身心愉悅。我一直不明白,為什麽沒有更多的人願意做些善事呢?很多人覺得幫助別人會讓自己感到尷尬,這是不對的。我想說的是,幫助別人不會讓自己覺得尷尬,而我們真正應該感到尷尬的是,在別人需要幫助的時候自己卻沒有伸出援手。
這個世界,就像一麵巨大的鏡子,站在鏡子麵前,就能照出你的影子。你是什麽樣子,它就能照出什麽樣子。如果你友善、樂於助人、充滿愛意,那麽世界同樣展現給你友善、樂於助人和愛意。幫助別人,其實就是給予,而給予則是一種創造的行為。當你給予別人時,就會覺得自己也已經煥然一新了,那是一種升華的感覺。
我是在聖誕節時給你寫的這封信,這是一年中我最鍾愛的節日。在這個短短的假期裏,我們是否要認真地做些什麽呢?我們要清點一下自己的鈔票,盤算我們能給予別人多少,而不是去考慮自己的經濟是否受損。這個節日,我們是要讓別人開心,並在他們的快樂中找到自己的快樂。很遺憾,這麽簡單的事情,這麽有意義的節日,卻被很多人遺忘了。
對於我來說,我認為自己早就清楚了掙錢和花錢之間的密切關係。在二十歲時,我就製定了一個關於掙錢、花錢以及捐助的計劃。那是我一生的財務計劃,至今我還清楚地記得,它是在何時形成的。當時,我在俄亥俄州參加一位年長而可敬的牧師主持的禮拜。布道中,他大聲說道:“要去掙錢,就光明磊落地掙,然後明智地花出去。”這句話使我醍醐灌頂,我牢牢地記住了它。
約翰·衛斯理也說過類似的話:“‘能掙錢者’和‘能省錢者’若同時又是‘能給予者’,那麽便能獲得更多的神恩。”我認為,唯一可以證明我金錢清白的依據,是把自己所掙來的錢用於及時行善,始終熱心地幫助他人。既然上帝決定讓我看護這些錢財,那麽他就一定知道我將把這些錢返還給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