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世各心理學派的先驅者們
比伽利略和笛卡爾稍晚一些的英國科學家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1679年),一直在研究一個課題——人為什麽會選擇群居生活?這個課題如果用現代心理學詞匯表達的話,可以說成“社會心理學的起源”。
霍布斯認為,人從本質上講是一種攻擊性的動物,而群體的聯合,可以讓人避免遭受到來自其他同類的攻擊。但是,群體在產生之後,內部也會出現攻擊行為,如此一來,群體會因內部的攻擊行為而分化。解決這個問題唯一的辦法就是樹立一個權威,即統治者。
在霍布斯看來,君主的存在是很有必要的,他本人也極力維護君主統治。
1642年,奧利佛·克倫威爾發動革命,意在推翻查理一世的統治。在這場戰爭中,霍布斯選擇支持查理一世。
1646年,克倫威爾贏得了戰爭的勝利,查理一世被判處叛國罪,處以極刑。霍布斯因支持查理一世,也成了新政府的敵人,不得不流亡法國。他還當上了同樣在法國流亡的查理二世的家庭老師。1660年,英國君主製複辟,查理二世成為新一任君主。霍布斯也回到了英國,在外交部門獲得了一個職位。
霍布斯對於心理學的貢獻在於,他讓人們對社會心理產生了思考,人們在研究心理學時,不再隻針對“人”這個個體,而是開始從“社會”的角度透視人類心理的秘密。
與霍布斯的觀點相反,英國哲學家約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年)認為人並不是一種攻擊性的動物,人的天性是善良的,至於以後會變成什麽樣子,主要取決於接受了何種教育。因此,洛克特別重視教育的作用。
洛克在57歲時出版了《人類理解論》一書。在這部書中,洛克認為人生下來的時候,思想就如同一張白紙,後天對於外界事物的感覺和思維上的推理,讓人類開始認識自己所處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