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3年,弗吉尼亞州一些奴隸主貴族們組織起一個秘密社團,社團的宗旨就是刺殺林肯。1864年,亞拉巴馬州塞爾馬城的一份報紙公然刊出一則廣告,目的是向公眾募集資金來刺殺林肯,同時南方各州的報紙、雜誌紛紛懸賞刺殺林肯。
然而,最終成功刺殺林肯的人既非南方激進組織的秘派,也不是出於金錢的**。事實上,這位叫約翰·威爾克斯·布思的人行凶的原因僅僅是為了出名。
布思是一名魅力非凡的演員。林肯的私人秘書曾這樣描述他:風流倜儻如恩底彌翁。弗朗西斯·威爾遜則專門為布思寫了一本傳記,說他是“世上最成功的情人,他走在大街上就會引來女人們的駐足觀望,然後瞬間迷上他”。
布思在23歲時,就已經在演藝事業上小有成就,而最讓他聲名遠揚的角色是羅密歐。無論他在哪裏演出,都會引來無數的懷春少女向他遞情書。在波士頓演出時,特雷蒙大樓附近的大街小巷都擠滿了女人,隻是為了當布思途經此地時,能瞟一眼他那迷人的颯爽英姿。
一天晚上,女演員亨麗埃塔·歐文出於對其他女人的嫉妒,曾用刀刺殺布思,然後再自殺。就在布思刺殺林肯的次日清晨,他的忠實仰慕者,一位名叫埃拉·特納的女人,在聽說自己的情人成了殺人犯並亡命天涯時,由於悲傷欲絕,竟喝下毒藥三氯甲烷自殺身亡。
但是,似乎這些女人對他的愛慕並沒有帶給他多少的幸福感和滿足感。他始終不滿足於自己的名氣僅限於窮鄉僻壤間,追捧他的觀眾也都是沒什麽社會地位的低層百姓。他想要獲得大都市觀眾的掌聲,他想要在上層社會出人頭地。
紐約的評論家並不看好布思,他甚至還曾被費城的觀眾轟下台。
這讓布思耿耿於懷。布思出身於戲劇世家,家族的其他成員曾在舞台上名噪一時。布思的父親朱尼厄斯·布魯特斯一直引領戲劇界長達40年,他對莎翁作品的準確演繹可謂達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因此備受國人稱讚和追捧。在美國的戲劇舞台上,還沒有另外一個人能超過他。正因為這樣,他把期望都寄托在了自己可愛的兒子約翰·威爾克斯·布思身上,他認為布思必定能讓家族再次聲名鵲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