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上,有很多事情其實都是沒有對錯之分的,隻是雙方的立場不一樣,想法不一樣,所以才會發生衝突與爭執。就像螃蟹和烏龜,一個橫著走,一個豎著走,你卻很難得出一個結論,說究竟是橫著走正確還是豎著走正確。
在談判桌上,很多人都會陷入一個誤區,認為要說服別人接受自己的意見,就得先證明別人的意見是錯的,自己的意見才是正確的。但實際上,這種想法本身就不對。同一個問題,不同的人會產生不同的看法原本就是很正常的,在現實生活中,不是所有問題都有一個標準答案,選擇A是對的,但選擇B又未嚐沒有道理。
把自己的想法強加給別人,這個命題本身就是錯誤的。你想要說服一個人,就得去理解他的想法,他的需求,站在他的角度去想他所想,思考他真正想要的。你甚至不需要去駁斥他,不需要告訴他所謂的正確答案。最高明的說服其實在於“攻心”。
1987年的一天,在紐約一家珠寶行裏,新來的業務員麗娜在接待一位顧客的時候,不小心把一顆價值不菲的珍珠掉到了地上。當時店裏客人很多,麗娜一個不留神,就不見了珍珠的蹤跡。
要知道,這顆珍珠的價值遠遠超過了她的工資,要是無法找回珍珠,麗娜不僅會失去好不容易找到工作,甚至還要背負上巨額的債務。那一刻,麗娜感到十分絕望,她掃視著店裏的每一位客人,回想著珍珠滾落時候的場景。最終,她將目光鎖定在了一位男士身上,那位男士打扮得雖然很得體,但衣著顯然有些陳舊,他若無其事地站在角落,眼神卻透露著掙紮和閃躲。
麗娜幾乎可以確定,珍珠很可能就在那位男士手中,而那位男士或許正在掙紮,是否該將這顆足以改變他境況的珍珠據為已有。
麗娜緊張地走到了那位男士身旁,抬起眼睛看向他,閃爍著淚光輕聲說道:“先生,您知道,在這樣艱難的時期,想要找到一份工作真的很不容易。這是我上班的第三天,我真的十分需要這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