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連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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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父親從身後拖出:“洛美就交給你了。”期許的感激之情,在言語間彌漫。
生平第一次,我聽他用這樣略帶低下企求的姿態,與人言語,在小城裏,四十幾年,他習慣了呼風喚雨,是我,讓他,終於肯放低驕傲,相求闊別多年的同學。
誰讓我,隻是,本科畢業,卻固執地要留在本科生多如過江之鯽的上海?
想獨自謀生,實在是件難事,偏偏,他又不肯放我去吃苦,便隻好委屈自尊一次。
這一年,我,22歲,踏著父親的自尊,進入了這家著名的國際醫療器械公司,沈星是公司財務總監,皺一下眉頭,就會有人發慌的角色。
送我到質檢部的當晚,他請我吃飯,見我納頭不語,便笑,講一點公司,大多還是與父親的陳年舊事。
我納頭低笑,在寸土寸金的衡山路上,兩人餐桌的空間,大多都顯逼仄,越過膝的台布,我看得見他的腳,而後,撲哧一聲,淺笑難忍。
他訥住,略帶驚異:“怎麽了?”
我忽覺失態,忙忙扔掉那些試圖掩麵而來的竊笑:“這些,我都N遍了,爸爸時常懷念當年豪情。”
沈星微有尷尬:“嗬,年少的孟浪是被人玩味不休的人生珍寶。”而後,他目光暖慈望我:“今天,是你最後一次叫我沈叔叔,日後,我們是同僚。”
我點頭,鄭重其事,我已看過公司章程,不容許員工之間,有密切私人關係,他應了父親,是冒了險的。
沈星送我去了地鐵站,手腳利落地投幣:“忘記我和你爸爸的交情,你的工作會更出色。”
我明了,他是在提醒我,他可以把我帶進公司,但,日後前程,他不肯再為我施力。
他讓我乘地鐵回家而不肯用車送我,大抵,也是這個意思:學會依靠自己。
經年之後,我還記得,在他麵前,自己素麵白衣,訥言少語,在麵目精致的上海女子麵前,是一枝在料峭春風中靜斂徐徐的連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