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連諫
他17歲時知道了愛情的滋味,就是麵對一個人時,整個世界都丟掉了顏色,而她,是唯一的一抹燦爛。
他的唯一顏色,是高而綽約的粟米。
她每次經過教室外的窗子時,他的眼神從一側追逐到另一側,不落掉每一片衣袂。
懵懂裏,他知道了愛情是一種讓人憂傷的東西,比如,他和粟米近在咫尺,一麵薄薄的牆壁,便是天涯了。
他常常看見粟米和其他男孩子說笑間穿過校園,相對他而言,隻是遠方的風景,可觀而沒有到達的途徑。
那時,上學唯一的動力是去校園看粟米輕笑微揚的臉,一閃掠過教室的窗子,至於考學或未來前途,可統統忽略不記。
17歲的夏天,他瘋狂地愛上了寫日記,密密麻麻的文字,記錄著他的粟米,淡淡的憂傷是他唯一的心情。日記裏,粟米的衣服、發型,以及她和誰走過什麽地方,說話時用了什麽表情。
他常常想:這個粟米,仿佛在昨天,還是一個頭發微黃的白淨女孩子,眼睛眨啊眨的,眨著青澀的花蕾,怎麽在一轉眼間,她就綻放如朵?
隱約知道粟米的家,與他是隔了三個街區,那段日子,因為粟米,那個他極少去的街區變得熟悉而親切,沒事時,他到那邊走走,即使有事的去或回,亦要繞到粟米家附近。彼時,他不知道粟米家的門牌,竟在這樣的不經意中,海南路26號是粟米的家,變得稔熟。粟米出了樓道的第一個動作,就是抬頭望一眼天空,慢慢走,越走越快,如同腳下安了彈簧,一路輕輕跳躍著青春的輕盈。
所謂的不經意路過,不過為遇見粟米,這是他17歲夏天的秘密,瘋狂寫日記讓他的文字有了突飛猛進的飛躍,校報上常有他寫的憂傷詩歌。所有同學都問良頌寫給誰的,他隻笑不語,那時,他明白了一件事:每一個戀愛的人都是出色的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