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誰家租客口口聲聲說是租的房子,可一拿不出租賃合同、二拿不出轉賬記錄,紅口白牙一碰,就能是租客了?
更遑論家裏還掛著照片呢!
最重要的是,剛剛警方已經聯係上了李明海,而對方的態度,十分令人商榷。
先是責怪自己的妻子找茬,又是要助理來解決事情,但自己就是不肯露麵。
這不是心虛是什麽?
聽到警察的話,那女人的表情就更加難看了。
“你們這是在袒護她?”
她眼中帶著淚,冷聲說:“我可是受害者!”
“你冷靜。”
見她說不通,警方鎮定的解釋:“我們能夠理解你的心情,你們如果不願意和解,那我們就公事公辦。”
他說這話的時候,招手叫了女警進來:“尋釁滋事,打架鬥毆,那就分開審問吧。”
這話一出,那女人的表情頓時愣住:“你們要審我?我是受害者!”
她極力強調自己是受害者,但警察隻是指了指盧沁:“她身上跟臉上的傷,總不是自己摔的吧?”
不是摔的,那就是動手了。
“我那是在自保!正當防衛憑什麽說我錯?”
她倒是還知道一些法律。
可惜知道的不是很多。
她自己說的不和解,警方就開始走流程。
倒是盧沁,在林宛瑜來了之後,既覺得自己給對方丟了臉,又覺得林宛瑜在,她有了主心骨。
所以她現在倒是不慌亂,反而輕輕地拽了拽林宛瑜的衣服,壓著聲音說:“不是我先動手的。”
她聲音裏還帶著點小心跟委屈,生怕林宛瑜誤會自己。
林宛瑜看著她這模樣,點了點頭:“我知道,沒什麽大事。”
她大概搞清楚了來龍去脈,就聽盧沁又說:“我懷疑,當年不是意外。”
盧沁慘白著一張臉,女人的第六感告訴她,這件事情的背後,恐怕有更大的陰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