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袁世凱(全三冊)

第七章 居樞紐中外矚目 順時勢東南互保

朝廷實權逐漸被載漪等輩掌握,而他孜孜以求的是利用義和團達到排擠洋人、兒子盡快繼承大統的目的。附和義和團為良民、神功可滅洋的人日漸聚集到他們身邊。

京中輿論已完全被守舊大臣把持。清流領袖、在士林中最具影響的大學士徐桐以仇洋著名,一聽議論洋人就掩起耳朵。他的家就在從前被稱為東江米巷如今使館聚居的東交民巷,出門難免與洋人相遇。為了表示氣節,他把大門堵上,走後門繞個大圈子上朝。他對弟子們說道:“輪船、火車、郵電、機械,皆出洋人,亦妖術耳,正可利用義和團來拆鐵路、炸橋梁、毀電線,譬如治瘡,以毒攻毒。”

於是有言官為討好載漪、徐桐等輩便上折道:“義和鄉團,練習拳棍,保護身家,以仇教為名,並無作奸犯科之為。近來直隸、山東拳民殆遍,其勢幾不可遏。莫如用因字訣,因其私團而官練之,派道府大員,為團練局總辦,擇公正紳士為團總,申明專備大敵,不得私鬥,遇有教堂,共相保衛,一切供支不費民間分文,庶可化無用為有用,並可化有事為無事。”在載漪、剛毅等輩操縱下,朝廷下旨“所奏是否可行,著裕祿、袁世凱各就地方情形,通籌妥議,據實複奏”。

袁世凱一眼看出朝廷中有人要把義和團合法化。如果此議得行,則義和團勢必風起雲湧,而他在山東嚴禁義和團的行政豈不是大錯特錯?交章彈劾,還沒坐熱的山東巡撫交椅勢必易主!他與幕僚商議,最後由阮忠樞起草複奏,把官辦私團的提議完全否定。

複奏先詳述義和團的曆史,說明朝廷一直采取嚴禁的措施,繼而曆數近年來義和團非法行為,以及他到山東采取嚴禁後的效果,態度十分明確:

總而言之,該拳會聚眾遊行,每於數百裏外劫取財物,不得謂之為保護身家。焚殺擄贖,抗官拒兵,不得謂之非作奸犯科。掠害平民,騷擾地方,不得謂之為專仇洋教。本無伎倆,屢戰輒敗,安足以備大敵?悍不畏法,尋釁滋事,安望其保教堂?如由臣等派道府大員及紳士等,因其眾而練為團,姑無論已散者複聚之,已遏者複起之,為政體之所必無,而所派之總辦、團總,必須求深明大義之人,在員紳之深明大義者,必不肯為。即勉為之,而該拳會演誦符咒,左道感人,情誌既屆隔膜,鈐束亦無從措手。且聚數千百人而成為團,團練所需,其勢不能無費。不取諸民,費將安出?更究其流弊所及,以匪徒冒鄉團之名,以邪教借公家之勢,明目張膽,一聚不可複散,乘便營私,一發不可複製。其不擾亂大局,荼毒生靈者,幾希矣!言者徒因其托名仇教,遂忻忻然加以恕詞。不知自古巨奸大憝,無不有所借口,以求其一逞者。如信其假托之名,而不察其居心行事之實,未有不受其禍者也。夫自古斷無左道邪教而可資以禦侮者。亦斷無行劫拒捕而可目為良民者。勿論是會是團,以邪術參雜其間,必釀巨患。勿論為公為私,以莠民於預其事,必長亂萌。是宜嚴禁預防,未可權宜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