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論》作為紮根於中國大地、寫作於中國革命時代的辯證法專著,在馬克思主義哲學發展史上第一次係統而全麵地闡述了對立統一規律。它蘊涵著中國共產黨的政治領袖毛澤東洞察曆史邏輯的創造性智慧,擁有中國革命實踐經驗的理論形態,體現了鮮明的中國風格、中國作風和中國氣派,它為中國共產黨人提供了矛盾的普遍性與特殊性有機統一、同時又以矛盾的特殊性為重點的有著巨大解釋力與穿透力的分析框架,成為中國共產黨人批判和破除教條主義這一中國革命之嚴重障礙的最有力的哲學工具,並由此塑造了中國式唯物辯證法的別開生麵的表達形態,從而為馬克思主義哲學的發展,為馬克思主義哲學的民族化、時代化和大眾化[1],作出了巨大而獨特的理論貢獻。毛澤東的哲學思想之所以富有巨大生命力,之所以能夠引領一個大國社會製度的變革,正是因為它能夠把實踐性與時代性、革命性與人民性這些實踐哲學的關鍵要素創造性地有機統一在一起,從而成為現代中國革命的哲學靈魂。毛澤東因而成為中國、成為世界馬克思主義哲學進入實踐、進入時代、進入人民大眾的卓越典範。
《矛盾論》概說
《矛盾論》的發表和出版,是以毛澤東同誌在延安抗日軍政大學所做的報告《辯證唯物論講授提綱》中的“矛盾統一法則”章節為藍本修訂、校勘、補充後獨立成書的。毛澤東同誌的講授提綱,在抗大演講後,曾由總政治部根據講授記錄稿整理後交毛澤東審閱,然後打印了若幹份。此後曾有過多種版本。但從現存的版本來看,最早的油印本封麵注明是1937 年9 月印,並且還在“矛盾統一法則”章節後的括號內注明“一九三七年,八月七日”。據此可以斷定,最初的《矛盾論》寫於1937 年8 月7 日之前,而最早的發表日期為同年9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