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鮑鵬山品水滸

六 複仇之刀

尖刀劃過一道寒光,結果了潘金蓮,整個世界安靜了。潘金蓮的怨,潘金蓮的恨,潘金蓮的惡,潘金蓮的罪,一切都了結了。

正義缺失,以暴製暴

上回講到,知縣不準武鬆告狀。而武鬆也毫不糾纏。

把何九叔和鄆哥帶到自己房間,讓他們等等他,他去便來。

走之前,他把知縣回出來的銀子和骨殖,再付與何九叔收下了。

這二者是證據,既然官府不要,他也不要。

他不再依靠法律,何必要什麽證據。

但有一件東西他要,並且時時帶在身邊。

那就是刀。

潘金蓮生活在社會的底層,社會強加給她一樁不幸的婚姻,無論是道德、風俗還是法律,都不會給她支持。她哀哀無告。要不,接受命運;要不,隻能用非法手段改變自己命運。於是,她使用砒霜。

武鬆要為兄報仇,要為被害死的兄長討還公道,無論是行政,還是法律,也都不會給他主持公道。要不,忍下這口氣,讓死者沉冤莫雪,讓罪犯逍遙法外;要不,也隻能用非法手段實現正義。於是,他使用刀子。

潘金蓮的砒霜、武鬆的刀,是他們犯罪的罪證,更是社會不公、法律瀆職的罪證。

培根認為,就對法律的破壞程度而言,對犯罪的報複,勝過犯罪本身,因為“犯罪是破壞法律,複仇是對法律取而代之”。

非常遺憾的是,這種清晰而理性的認識,在中國古代法律理論中很是缺乏。恰恰相反,我們的傳統文化傾向於肯定複仇。複仇事件時時發生,總能贏得喝彩,到處傳揚。複仇人物常常出現,總能得到同情,甚至歌頌。

也就是說,在古代中國,文化肯定複仇,文學歌頌複仇。《水滸》就是歌頌複仇之作。

實際上,在中國古代文學作品中,大量的對複仇事件津津樂道的描寫,對複仇人物熱烈的情感傾注,其中隱藏著一個極深刻的社會心理,那就是:全社會對封建法律的不信任,並通過文學作品表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