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新風村村民委員會除了主任外,隻有兩名委員,由於人手有限,村民委員會沒有設立分管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的專 門委員會。某年9月,大學生肖某到新風村當駐村幹部。在肖某的建議下,新風村村民委員會下設了幾個專門委員會,分管人民調解、治安保衛、村內公共區域清潔衛生等工作,其中,人民調解 委員會的作用最大,以前,村民發生矛盾無法解決,經常拳腳相 向,有了人民調解委員會後,鄰裏糾紛得到及時處理,村民關係融洽了不少。社區治安也有很大改善,小偷小摸現象不見了。公共區域的衛生也有人及時清理,一些衛生死角得到了治理。新風村的麵貌煥然一新。村民委員會是行政機關嗎?
【法律分析】
憲法規定,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的主任、副主 任和委員由居民選舉產生。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人民調解、治安 保衛、公共衛生等委員會,辦理本居住地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 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社會治安,並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眾的意見、要 求和提出建議。
本案中,新風村通過在村民委員會下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專門委員會,及時解決村內事務,加強了基層群眾性自治。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一十一條 城市和農村按居民居住 地區設立的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是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居民委 員會、村民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居民選舉。居民委員會、村 民委員會同基層政權的相互關係由法律規定。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設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公共衛生等委員 會,辦理本居住地區的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調解民間糾紛,協助維護 社會治安,並且向人民政府反映群眾的意見、要求和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