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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高樓飛出的彈珠砸壞車玻璃怎麽賠?

【案例】

周末,明某與鄰居幾個小朋友一起堆積木,大人在一塊兒聊家常。明某發現櫃子裏有跳棋,就拿了出來,剛開始他們隻是在地上滾彈珠,玩著玩著,遊戲就開始升級為互相拋擲,就在你來我往的嬉笑中,一顆彈珠從窗戶防護欄的空隙中飛了出去,從15層樓墜落,把停在樓下的一輛奧迪車的擋風玻璃,砸出一個大窟窿。車主要求賠償,每個家長都以車不是“我孩子幹的”為由推脫,車主應找誰賠呢?

【法律分析】

民法典侵權責任編明確規定,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並明確公安等機關應當依法及時調查,查清責任人。

本案中,幾個孩子一起玩彈珠,如果能確定是哪個孩子丟出去的,就由那個孩子的監護人履行賠償責任,不然所有在場孩子的監護人,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如果在場大人有證據證明自家的孩子不是加害人的,比如當時孩子在上廁所,或者玩累了由母親抱在懷裏休息等,可以免除賠償責任。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條 禁止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從建築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築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侵權人依法承擔侵權責任;經調查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給予補償。可能加害的建築物使用人補償後,有權向侵權人追償。

物業服務企業等建築物管理人應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規定情形的發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應當依法承擔未履行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