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律常識一本通(APP擴展版)

3. 學生大額遊戲充值能要求平台返還嗎?

【案例】

父母離異後,十三歲的李某與祖父母一起生活。年初,考慮到 李某上初一,家裏沒人輔導學習,爺爺特地托朋友買了台二手筆記 本電腦,還給家裏裝了 Wi-Fi。買電腦的時候爺爺特意囑咐過,這 是給李某用來查學習資料的,要上網,隻能在作業做完後。

暑假時,李某迷上了網絡遊戲,剛開始他並不知道這款遊戲要 付費,但當界麵上跳出綁定銀行卡能夠得到禮物時,他想也沒想就把爺爺的銀行卡綁定了,他曾替爺爺取過錢,記得密碼。遊戲玩著玩著,李某越來越著迷,會毫不猶豫地根據遊戲界麵提示進行充值 升級。他不記得第一次充了多少錢,也不知道自己總共充了多少次, 三個月時間裏,他竟將老人辛苦攢下的2萬元“養老錢”消耗殆盡。 李某為遊戲充值花費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法律分析】

十三歲的李某是限製民事行為能力人,未經其監護人同意,在遊戲 過程中支出與其年齡、智力不相適應的款項,監護人事後不予追認的, 可以請求平台返還。家長主張返還充值額時,要證明遊戲充值的實施人 是限製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為避免陷入維權困境,家長要有留存 證據意識,注意保留用戶注冊信息、聊天記錄、位置信息、充值信息、 日常消費習慣等能夠證明是孩子進行遊戲充值的證據。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十九條 八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 製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經其法 定代理人同意、追認;但是,可以獨立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 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