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楊某準備在市區買房,特別中意一套二手房的地理位置,看房當天即決定購買。過戶時,楊某得知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隻有七十年,而其購買的二手房已經居住了三十年。四十年後,楊某所 購房屋的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是否會消滅?
【法律分析】
楊某所購房屋的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到期後自動續期。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的續期不需要當事人向相關政府部門申請、批準,就可以自動延長。期滿後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目前民法典沒有明確規定,具體的政策要關注後期的法律規定及國家相關政策。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 期限屆滿的,自動續期。續期費用的繳納或者減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