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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製作“鬼畜視頻”用來醜化別人違法嗎?

【案例】

“鬼畜”作為當下流行的音視頻素材加工方式,廣受新生代年輕人的喜歡與追捧。“鬼畜視頻”因具有“魔性”“洗腦”“喜感”等效果,被廣泛傳播。製作“鬼畜視頻”用來醜化別人違法嗎?

【法律分析】

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醜化、汙損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網絡流行的大量“鬼畜視頻”涉及使用名人劇照、影視片段、演出視頻等內容,加上“調侃”“戲謔”的剪輯演繹,極易因醜化、貶損名人形象構成侵權。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條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 不得以醜化、汙損,或者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製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 規定的除外。

未經肖像權人同意,肖像作品權利人不得以發表、複製、發行、出租、 展覽等方式使用或者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