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老百姓身邊的法律事兒

70.“醫鬧”不可取,依法維權方得行

郭小柱很愛喝酒,他母親常說他“早晚要喝出事來的”,這話不久就應驗了。這天郭小柱約上三五好友組酒局,卻因飲酒過量被送進了當地醫院搶救室,再也沒醒過來。

郭小柱的父親郭永昌見兒子在醫院死了,認為是醫院把自己兒子醫死的,就將郭小柱的屍體停放在醫院的觀察室內,然後與郭小柱的大伯郭永繁一起,叫上鄰居、親友50餘人來到醫院,滯留在醫院的觀察室、輸液室、大廳等處。當晚,郭小柱的二伯郭永榮煽動大家阻止公安人員執行公務。

第二日上午,郭永繁、郭永榮、郭永昌等人為給醫院和政府施加更大壓力,叫來更多人到醫院,讓人用輸液座椅堵住走道、拍攝視頻在網絡上發布。為造出更大聲勢和影響,郭永繁與郭永昌商議,攜帶煤氣罐、汽油等危險品來到門診樓。當晚,郭永昌再次讓郭永榮叫來更多人到醫院。公安人員要求郭永昌等人將煤氣罐、汽油等危險品運走,郭永繁煽動人繼續在醫院鬧事,拒不運走煤氣罐、汽油等危險品。

第三日上午,郭永繁、郭永榮、郭永昌等人采取封堵醫院門診樓大門、輸液室、觀察室、過道,辱罵、衝撞、投擲汽油瓶、向自己身上澆汽油欲自焚等方式,阻礙公安人員正常執行公務。

因本次事件致醫院門診樓部分門窗、玻璃、輸液座椅、監控設備等物品被損壞,維修費用共計7.877萬元,重新購置輸液座椅56張(價值共計5.483萬元)。

公安機關以郭永昌等人涉嫌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立案偵查。後經審理,法院認為,被告人郭永昌、郭永繁、郭永榮聚眾擾亂醫院醫療秩序,情節嚴重,致使該院醫療工作無法正常進行,造成嚴重損失,其行為均已構成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郭永昌、郭永繁係首要分子,郭永榮係積極參加者,均應依法懲處。最終判處郭永昌、郭永繁分別有期徒刑3年,郭永榮有期徒刑1年3個月。